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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紀佳妘
台灣一年新車可賣逾40萬輛,卻出現車商保代要求產險公司提供高額佣金、分潤等亂象,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金管會決定出手,要求13家車商保代賣車時,須提供多家車險方案,且須填具調查表,將選擇權還給民眾。但依照目前車市現狀,金管會立意雖然良善,但實際成效有待觀察。
許多車商保代會代理多家保險公司的車險,賣車時也會順便推銷自家代理的車險,金管會於6月1日起要求車商保代通路,在代理銷售汽車保險商品時,所屬保險業務員應於消費者首年投保或變更投保保險公司時,向民眾提供辦理汽車保險調查表,充分揭露全部代理的保險公司,不能只提供單一保險公司的商品銷售,並由民眾自行勾選想投保的保險公司及簽名,以維護相關權益。
根據業者表示,目前市售車險種類眾多,除了「強制險」外,車主通常都會額外投保「車體損失險」,保障範圍就是愛車的毀損賠償,又可分為甲式、乙式、丙式、丁式(限額車對車碰撞險)四種。其中,甲式保障範圍最廣,其次是乙式。兩者的差異,僅在於乙式不保第三者非善意行為等不明原因造成車體損失,其他保障範圍大致與甲式相似,包括車主自撞或被撞等車禍事故,都在承保範圍內。
以要價70萬元國產轎車為例,甲式車體險年保費約6.3萬元,乙式車體險年保費約3萬多元。由於乙式車體險保費,只有甲式的一半,一般新車車主如果預算足夠,通常會買甲式,多數車主會以乙式為優先考量,新車前3年,車商也都會建議至少要買乙式車體險較有保障。
車險與新車折扣綁一起 消費者難有選擇權
另外,不管甲式或乙式,保費都較強制險或丙式貴很多,車險的佣金也相對高,因此成為車商另一項可觀收入。在肥水不落外人田的前提下,車商都會自行成立保代公司,同時在新車成交後,引導車主投保合作保險公司的商品,即使車商代理多家的商品,也會鎖定佣金最高的一張保單推薦。
不僅如此,車商都會把車險跟車價折扣、附贈的週邊商品(例如隔熱紙、行車記錄器)、車貸、付款方式等優惠綁在一起行銷,一旦車主表態車險自行另外處理,得到的優惠就會縮水,誘使車主接受車商給予的車險方案。
一般除非自己就是產險業務員,否則基於車險額外處理麻煩,或跟別人買也沒有比較便宜等原因,為了多點折扣或多拿一些贈品,都會直接接受車商的建議,第二年再轉由自己認識的業務員處理,但此時多數也只保丙式居多。
根據保險局統計,國內目前共有13家車商保代,包括六和、台灣本田、台灣賓士、百泰、和安、協進、凱興、南陽、華中、順益、福斯、福灣、德鎔,由此可見大型車商大多有成立保代公司;另有車商推自家產險公司商品,像是和泰汽車多推和泰產險,裕隆則推新安東京海上產物。
拒當肥羊任車商宰割 車險貨比三家不吃虧
站在消費者的權益,金管會強制要求車商保代充分揭露全部代理的保險公司商品,不能只提供單一保險公司的商品銷售的政策方向正確,也值得肯定。但實務上,車主買車時,品牌、車款確定後,看的就是能省多少錢,此時因為完全以利益為考量,車商很容易就可引導車主投保特定商品,加上擔心車子買了以後有問題,還得回頭找車商,避免車商有藉口,一條龍讓車商提供服務的現狀,其實不易改變。
有保險業者私下就認為,未來業代可能會先說服客戶投保哪家保險公司,最後出單才會填寫表格,雖然金管會立意良善,但最後恐淪為成形式而已。以車商旗下自有產險公司為例,目前都有給經銷商設定績效指標(KPI),新件有5成以上都會回歸自家保險公司,其他車商也會基於各家保險公司給予利益,強制分配合作保險公司比例,因此對消費者權益實質上難以保障。
消費者如果不想當肥羊,任由車商宰割,建議勤快點貨比三家,除了拿車商推薦的保險商品去比價外,每一家車商的不同經銷商,因為各自有業績壓力、彼此相互競爭,給予的優惠也各有不同,消費者也可拿著A經銷商的優惠內容去跟B經銷商詢價,包括車險在內的整個售車方案,可能就可以爭取到更優的內容。切記車子不只一家在賣,千萬別被經銷商牽著鼻子走,才能確保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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