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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兒跑3千變植物人 父求國賠近3千萬 學校卸責

記者林孟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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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w 觀點:

不久前有警專學生參加3千公尺測驗,但沒想到竟然在過程中發生這樣的意外,但不論這起意外的事實究竟為何,仍要等待法院審理判決,才能取得國賠。然而,運動跑步引發心臟病發猝死的案例之多,在保障上真的不能大意,一旦救活成了植物人,其後續的照顧負擔也會對家人造成極大的傷害。

不論越來越流行的路跑活動,還是學生參加運動會的競跑項目...其實都有運動猝死的風險,以這起警專學生在跑步測驗中猝死救活成植物人的案例來看,就保障來說,學校都應有替學生投保團險,倘若以警專學生的身分來看,是屬於治安人員職業類別,在投保上至少可以投保第三級的意外險,失能險則是可能拒保的。

但以一般學生來說,沒有警校學生身分,仍可在意外傷害及長照失能險的部分做好保障!否則一般學生遇到這樣的狀況,若與學校打官司,或申請國賠,恐怕還要很長一段時間,家人在照顧問題上恐怕承受不起。

(責任編輯/Ian)

警專生跑3千昏倒變植物人 父落淚:警專推卸責任!

警察專科學校學生廖志昕前年參加期中測驗跑3000公尺昏倒,送醫撿回一命卻變成植物人,家屬認為中隊長張一平延誤叫救護車提告,檢方依業務過失重傷害罪嫌起訴,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民事部分,廖的家屬提告請求警專國家賠償2900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

廖志昕父親全程坐在旁聽席,開庭結束後,他忍不住激動情緒不斷流淚;廖父受訪指出,他有4個小孩,廖志昕是最小的,兒子目前在護理之家,仍沒有意識呈現植物人狀態,醫生也說兒子腦部病變、中樞神經受損,一年內是最佳復甦期,若超過一年仍進步不大,應該就是永久性。

他說,開庭時警專律師陳述,和先前證人說法不符,警專只有派訓導主任來看過一次,之後完全不知道兒子現在狀況,包括兒子班上幾個人、醫護室有沒有醫生護士都不知道,完全答不出來,張一平有沒有幫兒子做CPR也模糊帶過。

廖父指出,「事實上警專就是在推卸責任」,警專有很多學生看不下去案發當下教職員所做的救護,願意出來當證人,證人還在學校念書,冒著學校壓力還是站出來講話,反之警專完全避重就輕。

他說,他想不透一間學校可以在學生發生急難時阻擋119,「張一平應該是全台第一人」,連國小生發現有危險都會叫救護車,這是最基本的觀念,「警專難道不怕觀感不佳嗎?」

廖父認為,在他的認知中,警務人員要維護人民安全,但學生發生緊急危難、沒有心跳,卻還阻擋救護車,「這是什麼學校?有沒有公平正義?」

民事部分,廖的家屬主張,張一平有過失,且警專沒有救護車,也沒有救護制度,對於發生緊急危難狀況也沒有合理通知,要求醫藥費、勞動力減損、宗教捐款、撫養費與精神慰撫金等共2900萬餘元,未來也將視療程增加求償金額。

廖家委任律師萬建樺指出,案發後若即時對廖使用AED,不會讓廖心臟休克、缺氧,但張一平第一時間卻未叫其他學生拿AED,也未對廖做CPR,只有搖晃呼叫,加上警專沒有救護車,更沒有救護小組,才導致廖變成植物人。

警專委任律師抗辯,校方在黃金時間4分鐘內替廖急救,包括張一平有立即做CPR,也呼叫其他教官繼續接手,家屬主張只有「搖晃呼叫」未做心肺復甦術,他們指出「搖晃呼叫」是執行CPR的第一動作,不代表沒有做CPR,同時也立即喊其他教官與醫護人員到場協助。

警專律師指出,家屬求償勞動能力減損每月5萬元部分,因廖尚未通過警專特考,無法預測廖是否會順利當上警察,否認要負賠償責任。法官庭末諭知明年1月7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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