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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4

全台最小植物人僅1歲?! 母月花10萬照顧

記者白錫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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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w 觀點:

在社會壓力越來越大的今天與未來,虐嬰事件彷彿越來越多見,加上台灣生育率長期不見起色,新手父母或許會問-一個完全沒有攻擊能力的小小生命,難道保險無法幫忙嗎?再加上目前15歲以下小朋友,因意外死亡,即便父母有投保,就是無法理賠身故金,但托嬰事故致死、致殘,以保險來說,是屬於保母的責任範圍,因此目前雖然已有某產險公司推出專屬的保母責任險保單(保母保單),提供每人50萬元的保障,每一事故最高理賠100萬元,每年最高理賠200萬元,1年保費只要480元,恐怕在理賠上還是會充滿問題

因為,若保母「虐嬰」屬實,在檢察官調查上也有直接證據證明虐待導致終身殘廢,就責任來說,是屬「故意」行為,其責任險,或公托中心投保的「公共意外責任險」以及附加「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保母托育管理責任」,就不在保障範圍內。

以現行保母保單,最低保額提供一人50萬元的保障,每一事故最高100萬元、一年最高賠償200萬元,一年保費480元,附加戶外條款,一年保費將提高至720元,如果是保母受托人數比較多,或者是要提高責任險的保障,此保單保額最高可以提高到一人500萬元,單一事故最高理賠金額為2,000萬元,一年最高理賠4,000萬元,一年保費為2,410元,再附加戶外活動條款,一年保費則為3,615元。

目前兆豐、新光、國泰、華南、新安東京海上等產險公司都有針對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托育人員專業責任保險」(俗稱保母險),只要是合格保母,若因過失、錯誤、疏漏造成孩童體傷或死亡,保險公司就會理賠,而且,事故發生後的法律流程,也有專業的產險人員提供服務。

但以下列新聞所述今年發生的虐嬰事件,保母即便有保母保單,如果依法院宣判,恐怕保母的過失仍有「故意」行為的問題。

所以,在此要提醒父母們,嬰兒托育風險越來越高,還是要注意有沒有及早為孩子投保相關意外、失能、醫療及長照險,來轉移風險。

保母重摔女童遭訴 家屬抱癱瘓女童開庭痛罵:沒良心

台中市1歲陳姓女童6月間慘遭郭姓保母虐待重傷,致女童頭部重創、左手骨折,迄今仍無法自行進食、左側肢體偏癱,檢方依重傷害罪起訴郭姓保母,台中地院今天下午開辯論庭,女童的舅舅當庭罵「孩子被摔成這樣,還求交保從輕量刑,還有良心嗎?」,女童的媽媽說女兒病情嚴重,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保母賠償2500萬至3000萬元;台中地院將於本月27日宣判。

陳姓女童受重創,病情嚴重,今天下午開庭時,由舅母抱著進法庭內,舅母抱著女童給審判長劉麗瑛看女童癱瘓,因頭部被重摔,右腦殼凹陷一大塊,劉審判長看後說「我知道了,腦部動手術的患者,就是這樣子。」

檢察官查出郭因無法忍受女童的哭鬧,抱女童腋下猛力搖晃,再抓女童左手,直接從嬰兒床用力拉出,摔往地板上的床墊,致女童重傷,9月4日依重傷害罪起訴郭姓保母。

台中地院今天下午在第5法庭開庭審理,合議庭由劉麗瑛擔任審判長,廖弼妍擔任受命法官、張淵深擔任陪席法官,女童的媽媽、舅舅、阿公及阿嬤、阿祖等人均到庭,阿嬤及阿祖在法庭外為受重傷的孫女禱告,祈求幼孫能早日康復。

女童媽媽表示,女兒不能咀嚼,迄今要靠鼻胃管餵食,也沒有表達能力,連哭笑都不會,讓她心痛萬分,每月要負擔龐大費用約10萬元,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律師估計為2500萬至3000萬。

合議庭審理時,郭姓保母坦承犯案,希望交保以及適當判刑,她的辯護人則表示郭姓保母,無傷害的故意,要求法官從輕量刑,在庭的女童舅舅林男,當庭震怒罵郭「孩子被摔成這樣,還求交保從輕量刑,還有良心嗎?」,經法警制止帶出法庭外。審判長表示,本案將於11月27日上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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