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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程芳瑀
父母都希望寶寶出生後能盡速擁有完整保障,那就必須把握出生後的「黃金投保時間」為寶寶投保,且最好在保單等待期過後再去做自費篩檢。
一位媽媽在PTT保險業版表示,11月底時替剛出生的孩子投保醫療險,12月初滿月檢查時發現心雜音,進行心臟超音波檢查,發現卵圓孔未閉合和肺動脈狹窄問題,但因保單有疾病等待期30天限制,讓她猶豫是否需向保險公司「補告知」體況,或是未來理賠是否會發生爭議。
內行人回應指出,買保單告知體況是以投保時為準,以原PO的情況來說,不需要補行告知,也不會有其他心臟疾病不予理賠的問題。還有網友稱讚原PO「還好有先買!讚」、「很棒!!黃金投保期買好真的很有觀念」。
所謂兒童投保的「黃金投保期」,指的是寶寶出生之後7~10天之內。主要是因21項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新生兒篩檢)沒有保險等待期問題,父母在新生兒篩檢結果出來之前投保,寶寶會是以健康體獲得保障。
等到篩檢結果出來才投保,若是篩檢結果為陽性,投保時就要於要保書健康告知事項的健康檢查項目註記有異常情形,這時保險公司可能會等到確認體況之後,才會決定是否承保。
另一方面,其他的自費篩檢還是會受等待期30天規範,因此爸媽如果想要進行其他篩檢,最好的時間是在投保後30天,也就是等待期過後,再去做自費篩檢。
想要準確地在黃金期間內完成投保,爸媽們可以提前作準備,小孩出生前就決定好姓名、做好保單規劃,出生後盡速報戶口,取得身分證字號就能投保,加速投保流程進行。
不過,該篇貼文中有網友提醒可能出現一種「尷尬情況」,也就是當核保尚未通過,保險公司要求重新填寫健康告知書時,就需要依照寶寶現況告知體況,當被註記檢查有異常,就會有被除外的承保的可能性,但網友也強調「不賠的也是要因這狀況引起的」。
一位過來人對此留言指出,自己就曾發生這尷尬情況,保單核保中就被保險公司通知補就診資料,只好將後面檢查出的問題補進告知書中,「每次回診都在請醫生開診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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