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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到75歲 醫療險附約 留意換約期限
許多人誤以為終身險主約繳二、三十年後,附約也跟著終身保障,其實附約仍然要持續繳到保障期間結束,尤其過去的住院醫療險附約多只保障到六十五歲,因應高齡化趨勢,壽險公司多會提供保戶「換約」,新的醫療險附約可保障到七十五歲,民眾留意別錯失壽險公司的換約期限。
評議中心昨舉行十周年活動,評議中心總經理洪令家舉例,協調個案中曾有一位保戶早年買了終身壽險主約、附加醫療險附約,但因早期醫療險附約只保障到六十五歲,壽險公司十年前通知保戶可換約,但保戶卻說沒有收到通知,等十年過後,發現隨著年紀增長需要醫療保障,原本的醫療險附約保障卻已快屆滿,而壽險公司原本提供給保戶可換的附約也已停售,保戶主張保險公司應該還是要給予換約,因此向評議中心申訴。
洪令家指出,民國八十幾年的醫療險附約大多只保障到六十五歲,「但現在誰只活到六十五歲?」壽險公司知道六十五歲醫療險不夠用,所以提供舊保戶在期限內換約的機制,雖然壽險公司有主動通知,但過去壽險公司的通知大多就採大宗郵件寄送,有的保戶可能換地址,就會沒收到換約通知、錯過換約時間。
洪令家表示,其實當保戶錯失換約時機時,壽險公司沒有義務再提供保戶換約。但評議中心委員考量保戶都有按期繳交保費,且保戶年紀漸長有醫療保障需求,建議壽險公司給保戶「多一個機會」,雙方磋商後,壽險公司最後願意提供保戶可保障到七十五歲、同性質的附約,此個案後,該壽險公司也發現很多當時沒有收到通知而錯失換約時效的保戶,為此還成立特殊工作小組,專門處理類似案件。
保險業者則表示,要不要換約主要是由保戶自己決定,保戶在衡量醫療險附約換約,可留意兩重點:第一,換約後醫療險附約的保障內容、費率可能會不相同,舊的醫療險或許保費較便宜,但保障內容也可能較少,且目前的醫療險多可保障到七十五歲;第二,若之前有出險,或體檢後現在的體況比較不好,可能需要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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