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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瑞瑾
一名男子確診癌症末期急尋投保,沒想到竟將念頭動到「學生團保」上面,他特地選了一間不用考試的進修班申請入學,註冊當天要求加保學保後馬上辦休學,過2個月就因病逝世。家屬向保險公司申請100萬元保險金,但仍被保險公司察覺有異拒絕賠付。
胡男2019年申請上某私立大學的學士進修班,卻在註冊當天因故休學。同年10月,胡男就因雙側肺炎併呼吸衰竭而死亡。胡男註冊時就依校方流程投保了學生團體保險,死後其兒子就以保險條件成就為由,向保險公司要求給付身故保險金100萬元,遭保險公司拒賠。兒子不服遭拒向保險公司提起訴訟。
保險公司指出,胡男在2019年2月時就被確診罹患食道癌末期,因進修班錄取容易,胡男在註冊入學同一天,就以照顧家人等不實理由申請休學,並要求投保團體保險,用已繳的學分費扣抵保險費,顯然是明知自己病重,且團體保險免填健康告知聲明書、保費低廉,意圖透過形式上取得學籍以投保團體保險,求取高額保險費,為惡意帶病投保。
法院審理時,胡男兒子並不否認父親罹患食道癌末期,但堅稱其死因與食道癌並無關聯,要求保險公司仍應給付身故保險金。但法官參照主治醫師的病例記載發現,胡男死亡的先行原因是雙側肺炎併呼吸衰竭,而死亡原因為「食道癌末期」,發病至死亡概略時間為約八個月。
除此之外,法院函詢醫院,醫院回覆以「直接死亡原因為呼吸衰竭。死亡與罹患食道癌有關。以上原因及關係,已與原照顧主治醫師確認過」因此認定保險公司主張有理。
法院最終判決,胡男的死亡原因確與罹患食道癌有關,其兒子主張保險公司應給付保險金的要求駁回,保險公司免賠百萬保險金,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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