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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3

郵局業務詐客戶保費6億元只賠5千萬 8名借帳戶親屬免責

郵局業務詐客戶保費6億元,法院判賠5千萬。(圖/好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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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瑞瑾

中華郵政瑞芳分局張姓業務員以躉繳買簡易壽險可以扣抵利息,或是一次繳100萬元可以每年享有4%以上年息的方式誘騙保戶投保,並借用8名親戚的帳戶收取保費。中華郵政向張姓業務求償,並要求8名帳戶所有人應負連帶賠償任,法院一審判決張女應賠償5,000萬元、其餘8名親屬無連帶賠償責任,中華郵政不服上訴,又被高院駁回。

張女以高利話術誘騙保戶,宣稱保戶若將首期應繳保費繳納成功後,即可以期滿保險金預扣年息4%計算並躉繳其餘保費,如同坊間金融業所推出的美金保單可享有4%高額年息。

此外,若是保戶躉繳100萬元,可享有4%年息,6年的利息總共24萬元,張姓業務另附送1萬元保額,6年期滿可領回125萬元不等的方式誘騙保戶。

 

因所計算的利率遠優於中華郵政所訂保費繳納方式計算的利率,民眾趨之若鶩爭相向張女投保;自99年至106年6月間成交共887件保單,收受保險金總額達6.24億元,並存入張女自己以及其8名親屬的存款帳戶內。

臺灣基隆地檢署以違反銀行法等對張女提起公訴,中華郵政因受有財產損害,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求償,一審法院判決張女須賠償中華郵政5,000萬元。

但中華郵政認為,其餘8名親屬提供帳戶給張女收取保費,應該要負連帶賠償責任,但一審就被打了回票,中華郵政再上訴到高等法院。高院認為,親屬間借用帳戶並非罕見,且8位親屬皆不知道張女的用途,中華郵政也無從證明8人的行為與損害有因果關係,因此再度駁回中華郵政告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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