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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3

學保虧本生意年年流標 將設專戶專法保險公司不負盈虧

聯合報 記者吳佩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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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學保虧本生意年年流標 將設專戶專法保險公司不負盈虧
 
避免再流標 將設專戶專法
學生平安保險因理賠率高、爭議多,常有流標情形。教育部昨天在立法院指出,未來學保將改為政策保險,並且設立專戶及專法,未來保險人(代辦公司)不負盈虧。有立委督促,應連帶訂定罰則,避免業者為拓展業務,浮濫理賠。
 
學生保險年年多次流標,幾乎找不到願意承保的保險公司,最近一次流標6次,最後才由國泰人壽承接。壽險公會統計,承保學保的保險公司,每年保費收入約17億元,但理賠金額高達18.5億元。理賠率幾乎達百分百,103學年度為99.57%、104學年度為100.49%,105年度為96.23%。
為改善每年學保投標找不到保險公司的窘境,教育部提出高中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幼兒園保險條例草案,昨天到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報告,草案內容包括從商業保險改為政策保險,並且訂定專法,設立學保專戶,每年理賠後如有結餘,納入專戶滾存支用,不足也由專戶填補,保險人不負盈虧責任,採取公辦民營或公辦公營方式辦理。
 
教育部次長林騰蛟指出,未來學保改為政策保險後,具有強迫性質,至於不具學習的交換生,則可自行考量是否投保,全額保費自籌。此外,保險人也不限定為保險公司,包括政府、國營事業都可參加。以後保費將區分為保險費及行政作業費,保險人只收取行政作業的事務費。
 
立委蘇巧慧認為,新制度能否成功關鍵應在於管理機制,建議教育部及金管會共同設置監理會,負責擬定費率,並且將罰則直接入法,否則很難保證代辦單位不會因業務需求而浮濫理賠,造成政府盈虧。她也建議在專法訂定罰則,包括是否不正確理賠等,審理時也能有公開透明的機制。
 
林騰蛟表示,教育部已規畫設置費率審議會,將納入政府部門、家長、精算師等單位,詳細評估保費的收取標準。至於事後審查機制,他初步表示贊同,但建議訂在招標文件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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