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 首頁 > 好險談健康 > 醫療 > 疾病預防
2017/12/26

乳癌連續3年居某壽險業者理賠病因之冠,高危險女性投保要趁早

好險網/羽聞
瀏覽數:16017
【Phew觀點】
✎好險網/羽聞
✸觀點:

不可忽視的女性殺手─乳癌

10月為國際乳癌防治月,衛生福利部指出乳癌為台灣女性癌症年發生率第1名,康健人壽2016年理賠原因統計也發現,乳癌已連續3年成為癌症險與重大疾病險的罹病理賠原因之首,約占理賠案例的五分之一。看到這樣的新聞,身為女性的保戶,恐怕都是心裡一陣擔心與緊張吧。
 

女性罹癌年齡平均較低

雖然根據衛福部「2013年癌症登記報告」資料顯示,我國國人癌症粗發生率(每10萬人口)為424.2人,其中男性為467.3人,女性為381.1人。
 
但從男、女10大癌症發生年齡中位數來看,女性罹癌的年齡,普遍低於男性,特別是一些發生年齡逐漸年輕化的癌症,像是這篇新聞裡提到的「已連續3年成為癌症險與重大疾病險罹病理賠原因之首」的乳癌。
 
而既然乳癌是女性朋友的健康大敵,保險夥伴們除了時常提醒他們避免致癌因子、維持健康生活習慣,以及定期進行乳房的篩檢外,也要建議她們善用保險轉移風險。
 
以女性全部癌症罹患年齡中位數—61歲來看,罹患乳癌的年齡中位數卻是54歲,足足提早了6歲。但事實上,其他女性獨有或較易罹患的癌症,例如「卵巢、輸卵管及寬韌帶癌」及「甲狀腺癌」,罹患年齡的中位數也分別為52歲及50歲。
 
所以,如果要利用保險,來轉移相關罹癌後的龐大醫療費用風險,最好在50歲之前,就要投保好重大疾病險及癌症險。但是根據專科醫師的說法,
台灣30歲以下的乳癌患者,佔了3.5%;40歲以下乳癌所佔的比率已經高達25.2%;如果算到50歲,台灣有超過6成2的乳癌患者年齡在50歲以下。
 
更何況台灣有家族史的乳癌患者,約佔了10%。所以,假設有家族病史、西化飲食(習慣吃漢堡、三明治、牛排...等)、月經週期比較短、晚婚或生育少等原因而少哺乳的女性,最保險的做法就是在40歲,或甚至30歲之前,就應該買齊相關的保險保障! 
 
 
新聞摘要及連結:10月為國際乳癌防治月,衛生福利部指出乳癌為台灣女性癌症年發生率第1名,康健人壽2016年理賠原因統計也發現,乳癌已連續三年成為癌症險與重大疾病險的罹病理賠原因之首,約占理賠案例的五分之一。康健人壽提醒,乳癌為女性健康大敵,除了避免致癌因子、維持健康生活習慣以及定期篩檢外,建議也要善用保險轉移風險。中時電子報
 
請為本篇文章評個分吧! (由左至右,滿分為五顆星)
平均分數 5.00
別讓牙齒吃掉你的存款!吃飯工具照顧好,健康人不老 資深媒體人劉忠繼血癌病逝 醫曝「三大類症狀」你不可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