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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7

投資型保單 明年起須錄音錄影

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葉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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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型保單 70歲以上需錄影
高齡老人買投資型保單紛爭多,金管會昨(26)日宣布,將於近期修法,未來70歲以上高齡者購買投資型保單時,一律需要經客戶同意後錄音或錄影,保留紀錄到保單期結束後五年,明年1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上路
 
投資型保單糾紛不斷,引發立委關注,有些投資型保單虧越多、手續費卻扣越多,糾紛多發生在高齡保戶,「保險公司連8、90歲老人都賣」,金管會主委承諾要進行了解。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輝昨日表示,為維護高齡者購買投資型保單權益,參考「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修正「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應注意事項」,設立保險公司賣投資型保單給70歲以上老人新規定。
修法二大重點
一是增訂保險業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予70歲以上客戶,過程應經客戶同意後以錄音或錄影方式保留紀錄,或以電子設備留存作業軌跡,並應由適當單位或主管覆審,確認後,始得承保。
 
二是明訂銷售過程的事項,包括招攬業務員出示合格登錄證,告知繳費年期、繳費金額、保單相關費用及收取方式;說明商品重要條款內容、投資風險、除外責任、建議書內容及保險商品說明書重要內容,並詢問客戶是否
瞭解每年必需繳交之保費及在較差情境下可能損失金額,並確認客戶是否可負擔保費及承受損失。
 
張玉輝說,考量擬實施「錄音或錄影方式保留銷售紀錄,或以電子設備留存相關作業過程軌跡」新制,涉及保險業者調整資訊系統與內部控制或作業程序,給予緩衝期,預定2019年1月1日才適用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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