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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3

兩步驟,更快退稅!

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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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把握兩撇步 退稅提早入袋
 
提早退稅不是不可能
下個月就要申報綜所稅了,民眾如果想早點收到退稅款,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記得把握兩申報撇步:提早申報,採網路報稅或5月10日前申報;直撥退稅,利用存款帳戶轉帳退稅,7月底就可收到退稅款。
106年度綜合所得稅將分三批退稅,第一批退稅日期是7月31日,第二批退稅日期是10月31日,第三批退稅日期則要到明年1月18日才退稅。
至於退稅方式有兩種直撥退稅及一般退稅,直撥退稅可快速、安全領取退稅款,納稅義務人只要申報時提供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郵局或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國稅局就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指定帳戶。
 
一般退稅是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納稅義務人收到後,須於憑單有效期限內至指定金融機構提兌或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
 
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如想要第一批退稅,儘早領取退稅款,務必採用網路報稅或提早在5月10日前申報,並善加利用存款帳戶轉帳退稅,如此退稅款可在7月底自動撥入指定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
 
官員指出,利用存款帳戶轉帳退稅不但可免除須親持憑單至金融機構提兌或提出票據交換的麻煩,省時省力,更不必擔心因遷址而收不到憑單、被冒領或遺失等困擾,既便捷又安全,請民眾多加利用。
 
第一批7月31日退稅適用範圍:
1、網路申報:5月31日前申報案件 。
2、稅額試算:5月31日前利用「線上登錄」及「電話語音」回復,或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以「書面」回復之案件。
3、二維條碼、人工申報: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申報之案件。
 
第二批10月31日退稅適用範圍:
1、稅額試算:5月11日之後以「書面」回復案件。
2、二維條碼、人工申報:5月11日後申報或5月10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申報之案件。
第三批明年1月18日退稅適用範圍:逾期申報退稅及原申報繳稅或不補不退,經稽徵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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