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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8

快補繳國民年金!每月多領3628元

好險網/王永才 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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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開辦的國民年金,到今年一月底就是十年大限繳費期限,如果你還沒繳,快去繳吧!繳不繳差很多,不要讓自己的權益受損,保費積欠超過十年,不但欠費的年資作廢,還會喪失請領基本保證年金3628元資格。
 
當初開辦國保是為保障弱勢民眾,讓沒有參加公教保、軍保、勞保、農保的國民,也能享受到社會保險的好處,提供「老年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及「生育給付」、「喪葬給付」二種一次性給付,讓這些弱勢族群,老年時有基本經濟保障,而國民年金開辦前發放的敬老津貼及原住民敬老津貼,在國民年金開辦後也已經整併進來,而低收入戶及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為政府全額補助,被保險人無須自付保費。
 
老年年金給付,每月可以領到多少錢?怎麼計算?可以領多久? 
符合請領條件者,自年滿65歲當月起,每月可請領老年年金給付,依規定A式與B式擇優計給:
一、請領金額
(1)A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加計金額3,628元,每月領取金額,105年1月起,月投保金額為18,282元。
(2)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二、計算方式
假設王先生今年 65歲,具有國民年金保險年資10年,如果補繳保費又經審查符合請領條件,自其年滿65歲的當月起,每月可領取的金額按照以下二式,依規定擇優計給:
(1)A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加計金額
105年1月起,每月領取金額=(18,282×10×0.65%)+3,628=4,816元
(2)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18,282×10×1.3%=2,377元
 
三、可領多久?
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或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者,於年滿65歲時,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自符合條件之當月起按月發給至死亡當月止。
 
欠繳國民年金保險費,在10年以內的欠費,補繳保費即可,補繳後年資都可追溯累積,繳完保費之後才可以領年金給付;超過10年的欠費,這部分的欠費不能再補繳,也不得計入保險年資,而且請領的老年年金只能以B式計算後發給。單身民眾不繳納保費不會受罰,但給付金額會變少;已結婚的人,若逾期未繳,有經濟能力的配偶若不幫忙繳,會被罰3千元以上罰鍰。
 
A式與B式的請領金額有明顯的差距,萬一真的有繳費困難,「欠費總額」達3,000元以上,年度個人綜合年所得合計50萬元以下,可以申請分期繳款納,年滿65的人還可以邊繳邊領。
 
參考資料: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關鍵字:保險金,保費,保險規劃,財產,保險局,金管會,金融評議,產險,強制險,車體險,賠償,富邦產險,泰安產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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