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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9

「思覺失調症」首次進入10大最花錢疾病中,保險賠嗎?

好險網/羽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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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獲正視 就醫人數躍進
根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布的統計,去(2017)年最花錢的疾病排名中,第一名為急性腎衰竭及慢性腎病、花費新台幣503.6億元。但值得注意的是,思覺失調症、準思覺失調症及妄想性疾患去年就醫人數約13.4萬人,卻花掉127億元,首度擠進十大疾病排名。

對此,健保署副署長蔡淑鈴的解釋是,過去台灣人對精神疾病不認識、就醫少,加上過去藥物副作用高,服藥順從性較低,使得健保花費不高,近年民眾已漸漸認識精神疾病,加上藥物副作用降低、診所數量增加,才使整體健保花費增加。
 
 
然而,在與大眾分享此一新聞時,可進一步了解思覺失調症(也就是一般所謂的「精神疾病」)的保單規劃,大致有以下兩種:
 
重大傷病險
首先,是「依照領取重大傷病卡與否」進行理賠的「重大傷病險」。當被保險人因為罹患「慢性精神病(2001年版ICD-9-CM編碼為290、293.1、294、295、296、297、299、299.0、299.1、299.8及299.9)」,且領取到重大傷病卡時,就可以依此領取到「一整筆(終身一次給付)」的保險金。
 
住院醫療險
其次,則是在有「住院」的前提下,而進行給付的部分「住院醫療險」。但值得大家注意的是:由於精神疾病的住院,多半屬於「非全日」的「日間住院」,且過去舊型保單對於「住院」的定義,並沒有非常清楚,所以,過去常因此成為理賠爭議。
 
後來為了避免爭議持續,已經在金管會105年所頒佈的「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修正版中,已經將「住院」定義為「不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1條所生之日間住院,及《精神衛生法》第35條所稱之日間留院」。

簡單來說,假設保戶投保的是舊型的住院醫療險,不幸罹患精神疾病,而被醫師認定「有住院的需要及事實」,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如果是105年之後推出的新保單,則是沒有「日間住院」的給付。
也就是說,除非罹患精神疾病的被保險人,有真正進行24小時的住院事實,否則,單純只是進行門診治療,或是僅僅是「日間住院」,恐將得不到住院醫療險的相關理賠。

 
新聞摘要及連結:根據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布的統計,去年最花錢的疾病排名中,第一名為急性腎衰竭及慢性腎病、花費新台幣503.6億元,第二名為口腔唾液腺疾病、443.23億元,第三名為糖尿病、花費296.87億元。Yahoo奇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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