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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6

「火險」有2種,小心沒買對,事後得不到任何理賠!

好險網 羽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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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w觀點】

✸觀點:

其實,這又是一例投保時沒有確認用途,且每年也沒有做好「保單體檢」之下,所造成的保險理賠糾紛。非常值得保戶仔細了解,並提醒自己正確投保(「足額投保」及「用途正確」),才能夠避免像這樣「發生保險事故,卻拿不到任何理賠金」的結果。
 
以產險的火災保險來說,會根據用途是「自住」或「出租營業」,而分為「住家」及「商業」火險。且兩者的保費會有一段差距。一般來說,會依照路段樓層和保額不同有所差距,如果以30坪、5層樓的公寓來算,保額假設159萬元,住宅火險因為得強制附加地震險,一年大約1687元;至於未加地震險的商業火險,年繳保費大約是2226元。
 
老實說,以上兩者的保費差距並不多,保戶沒有必要冒著「發生事故後因為『用途不符』而得不到理賠」的風險。
 

✸新聞摘要:

過年前台中市一家早餐店發生火警,後來屋主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以為十幾年每年都有保火險,應該可以獲得理賠,但保險公司說他們保的是「住家火險」,但房子是租給別人賣早餐,屬於商業用途,保險項目不同無法理賠。但屋主不滿當初簽約時,業務員根本沒問要保哪一種火險,不清楚原來火險分2種,害他們白繳了10幾年的保費!
 
新聞出處(請點連結):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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