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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市場波動大、民眾賠錢糾紛就多,加上類全委保單的分離帳戶資產又成長至逾1.3兆元的龐大規模,金管會保險局強化監理,要求壽險公司對受託代操的投信、投顧公司負起管理責任,一口氣下了12道命令,堪稱史上最嚴。
12道命令當中,包括保險局要求壽險公司,應「每日」對受託機構,也就是投信或投顧公司的投資交易進行監管;應對投信投顧辦理定期監控、實地查核、投資交易越權檢核;保險局還要求,壽險公司的內部稽核單位必須覆核,該公司其他部門人員是否真的有去查核。
負責落實保險局政策指示的壽險公會,火速推進此事,已挑選投資型保單領域扮演要角且有想法的五家壽險公司詢問意見,包括:國泰、富邦、安聯、法國巴黎、保誠,這些公司都在昨(8)日下班前回覆公會。
圖/經濟日報提供
五家公司答覆公會詢問時,對多數議題都說「沒有窒礙難行」,僅針對其中一點,認為可能做不到,另外兩點,則是希望保險局能夠將之明確化。
保險局要求,受託機構,也就是接受壽險公司委託,代操類全委保單投資帳戶的投信或投顧公司,如果未依約定配合查核或拒絕改善缺失,壽險公司可以請求懲罰性違約金,且可終止或解除契約。
壽險公司主管說,壽險公司與受託機構的契約,可以逕自終止或解除嗎?金管會保險局官員昨日表示,投信、投顧公司有生意做,怎麼會拒絕配合,真無法配合,國內有那麼多投信、投顧公司,壽險公司就換一家合作。
官員強調,這些透過修改壽險公會「人身保險商品辦理專設帳簿資產全權委託自律規範」所欲達成的政策目標,不溯及既往,適用壽險公司新發行的類全委保單,或是舊的類全委保單要增加新連結或新成立的投資標的。
據了解,壽險公會預計2月24日完成有關文字修正,3月3日提交壽險公會理監事會討論通過後,將呈送保險局。
保險局官員表示,收到公會來函後,將審酌壽險公司資訊設備調整情況,另外公布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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