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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3

立委拚翻案 逼分紅保單分紅

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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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w觀點】

✎好險網/林翔

✸觀點:

是不是該去爭取2003年之前舊保單的分紅?
主管機關在2002年底發布舊保單利差損益與死差損益可相互抵用,函令發布之後,原本死差及利差分開計算分紅金額,保戶還能一年拿個幾百元或幾千元,在利差損加進來後,根本沒望再分到保單紅利。
 
低利率時代,錢放銀行利息越來越少
台灣從2001年開始逐步走向低利率環境,至今已逾15年,今年中央銀行也尚未啟動升息動作,銀行存款利息還停留在1%出頭,比起20年前利息7~8%的年代,錢要放銀行生利息是越來越難。
 
同樣的,20年前保費收進來,放銀行存款都能賺錢,現在壽險公司得要冒著匯率風險、投資風險,去投資國外各種債券、金融商品,能賺得4~5%的報酬率,支應保單及獲利,但若資本市場一個波動,可能投資就是賠個數十億元、上百億元,在此情況下,要叫壽險公司保證保單利率5%以上已是不可能。
 
利差、費差及死差,賺錢才能分紅
此外保單的三利源,即利差、費差及死差,就好像公司賣三項商品,三項綜合都賺了錢,才能分紅給股東,舊有的強制分紅保單,是公司單一商品賣了,賺100元,就先分100元給股東當紅利,但另外一個商品賠了200元,卻不管,保險局的函令是說利差及死差要綜合一起看,互抵後有獲利才進行分紅,且原先保單契約即不保證保單一定會分紅。
 
身為產業的一員,一同攜手長長久久
保業業務夥伴身為此產業的一員,應希望自己的公司及產業長長久久發展,切莫小看自己的力量及作為,一起努力前進發揮最好的服務。
 
✸新聞摘要:
2003年之前投保的強制分紅保單,還有沒有分紅的可能?立委林岱華近期受理強制分紅保單保戶登記陳情,希望變更保險司(保險局前身)時代發布死差利益與費差利益互抵後有盈餘再分紅的行政命令,或是調整計算基礎。但對此,保險局及保險業者都表示「沒可能」。
 
新聞出處(請點連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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