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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紀佳妘
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寶貝,越來越多人不想錯過他們的童年,決定向公司申請育嬰假,卻又擔心家庭經濟無法負荷,這時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加減能貼補一些家用,但仍有不少人困惑,到底要怎麼請領,如果提前復職的話,還領得到這筆錢嗎?
爸媽們如果想要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必須符合3種條件,除了就業保險年資累計滿1年以上之外,也需趕在小孩滿3歲前,且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才可請領這筆津貼。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以領到多少錢呢?勞保局指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的60%,以1個月為1期,在每月期初進行審查,符合條件者會在15個工作天內匯款,而當父母都符合請領資格,可以接續申請同一名子女的津貼,雙方各領最長6個月,2人累計最長可領12個月。
也有人關注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後,如果提前復職的話,還可以領到這筆錢嗎?勞保局表示,即使提早復職不足1個月,還是可以領滿1個月的津貼;舉例來說,陳小姐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是5月1日到10月30日,而她決定提前至10月12日復職,雖然當期育嬰留停期間不滿1個月,但第6期津貼仍會拿到1個月。
另在小孩未滿3歲前,如果想先請3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再回去上班,未來再請3個月育嬰留職停薪,這2段期間都可以請領津貼嗎?勞保局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以分段,若之後再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則會合併原本已領取的月數,一樣可以領滿6個月津貼,但一般來說,育嬰留職停薪每次不能少於6個月,當然老闆同意的話也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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