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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7

2大重點,減少投保爭議

好險網/羽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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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保險滲透度19.2%居全球第2
根據媒體報導,去(2017)年台灣總保費收入破3兆元,保險滲透度19.2%居全球第2,僅次於開曼群島22.6%,而且平均每人2.4張壽險保單,年保費近14萬元。
 
投保率高也引發保險糾紛
正由於國人投保踴躍,因此保險糾紛案也居高不下。依照受理民眾保險等的申訴專責單位—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統計,自2012年正式運作開始到2017年9月底,已受理2萬3344件申訴案,其中保險類即達2萬593件,進而申請評議(調處、判定案件是否成立)為1萬107件,近半數之多。
 
而在這些申請評議的案件中,則又可以依照「理賠類」與「非理賠類」,最常見的爭議類型如下:
 
「理賠類」及「非理賠類」爭議
在「理賠類」中,最常見的爭議是「理賠金額認定(佔13%)」,其次則是手術認定及業務招攬、停效復效、契約變更...等;至於「非理賠類」,則是以「業務招攬爭議(佔29%)」最多,其次則是停效復效爭議及要保人/被保險人未親簽等狀況。
因為,為了避免客戶在投保後產生爭議,業務人員該協助大家了解兩大重點:
 
首先,詳細向保戶解說各種保單條款的名詞,以及理賠定義
以「理賠金額認定」的爭議為例,其來源主要是保戶對於保險公司判定理賠金額的認定,雙方之間存有所「一定的誤差」所衍生。
 
而如果業務人員能在客戶投保前,就解釋清楚不同狀況下的理賠金額,就可以一定程度地避免事後雙方出現理賠金額的「歧義」。
又像是殘廢等級的認定,或者是保戶違反告知義務,投保時已患疾病或在妊娠中,住院一個月是否為必要性醫療等,以及意外事故發生原因的認定、癌症或其併發症的認定等,也都是常見申訴案。因此,詳細解說以便讓客戶確實了解,將有助於未來的爭議發生。
 
其次,盡好業務員該有的本份
根據《保險法》第6-1條的規定,「保險業務員」是指「本法所稱保險業務員,指為保險業、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或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之銀行,從事保險招攬之人」。
 
因此單從法條上來看,保險業務員的本份就是「業務招攬」,自然也就不包括其他不屬於「招攬」業務的工作,像是提供保單的收益保障、未來的理賠承諾、帶病投保客戶若有「不誠實告知」,或是未見保戶親簽,或由他人代簽...等。
 
所以,一旦業務人員沒有做好以上的把關工作,未來出現相關的爭議或糾紛時,不但有可能賠掉客戶的信任,更有可能喪失掉未來客戶再轉介紹的商機,更有可能因為造成客戶或保險公司的損失,而遭到法律求償動作,值得從業人員警惕及注意!
 
✸新聞摘要及連結:國人真喜愛買保險!去年(2017年)台灣總保費收入破3兆元,保險滲透度19.2%居全球第2,僅次於開曼群島22.6%,而且平均每人2.4張壽險保單,年保費近14萬元,保險糾紛案也居高,以理賠金額、手術認定及業務招攬、停效復效、契約變更爭議較多。民眾投保前務必多瞭解商品條款定義。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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