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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8

申請理賠有時效

經濟日報 記者楊筱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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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申請理賠 留意時效性
 
保單健檢不忘理賠申請
歲末年初,壽險業者提醒,民眾可趁健檢保單同時,檢視是否有遺漏繳納保費以及忘記申請理賠,避免過了時效性後喪失自身權益
 
全球人壽指出,商業保險理賠有時效性,自事故發生後兩年內可申請理賠,超過兩年請求權會自動消滅,而一般保單最常遺漏申請的就是醫療險,因此,不妨趁年終保單檢視時,再次確認是否漏掉可以申請理賠的保單
 
給付申請為2年內
根據保險法第65條,保險給付請求權,就是保戶在知道可以請求的那天開始起算的兩年內可提出申請,若超過兩年不行使請求權的話,就會消滅,喪失保險給付請求權。如果以疾病住院為例,請求權即由出院日起算兩年。
 
壽險業指出,最常發生的情況是,受益人不知道他是受益人而錯過申請保險給付的時效性,比如配偶於被保險人身故後,才知道有保單及自己為受益人。但若保險事故發生後,若能證明不是因自身疏忽而不知情,可自其知情之日起算保險給付請求權的兩年時限。
 
全球人壽表示,自2016年9月1日起內政部戶政司也與壽險公會合作辦理「通報壽險公會亡故者訊息轉請保險公司清查有無投保人身保險服務」,當家屬向戶政事務申請死亡登記後,可同時申請「通報壽險公會亡故者訊息轉請保險公司清查有無投保人身保險服務」,當保險公司清查死亡名單後得知保戶已身故但受益人尚未提出理賠申請時,會主動通知受益人其權益,讓受益人得以順利申請身故理賠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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