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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7

遺產稅善規劃 富留三代

好險網/王永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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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修法 遺贈稅改三級累進稅率
台灣的遺產及贈與稅法在98年1月22日以前最高稅率為50%,爾後到106年5月11日稅率一舉調降到10%的單一稅率,當時吸引大量資金回台,造成股市房市的大多頭,資金充沛。
2017年4月25日三讀通過,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業經立法院並經總統公佈,遺產稅與贈與稅由單一稅率10%改為「10%、15%及20%」三級累進稅率,就修正適用之免稅額、扣除額與稅率列示如下:
遺產稅是富人稅,但並不是愈有錢的人就會繳愈多的遺產稅,台灣首富蔡萬霖的遺產稅不到五億元;前英業達副董事長溫世仁因突然過世,未做租稅規劃,遺產稅高達二十多億元,王永慶先生也因為毫無規劃稅金超過百億。
遺產稅計算公式: 
 
遺產稅 課三種人
前財政部長林全曾表示,只有三種人可以課得到遺產稅,一種是突然死亡,來不及規劃者;一種是擔心子孫不孝,不敢移轉財產者;最後一種才是誠實申報繳稅者。國內繳納遺產稅大戶,大多屬於第一種,溫世仁就是最好的例子。
適當的規劃是必要的,納稅義務人要有足夠的現金繳稅是可以透過保險預留稅源,畢竟所有的理財工具唯有保險是在當事人死亡時能產生大量現金,依現行遺贈稅法規定,遺產稅納稅義務人應在被繼承人死亡日起6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最多可申請延期3個月,收到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後,應在繳納期限2個月內繳納。
 
透過保險理賠預留納稅的稅源。納稅人義務人若將資金轉入人壽保險,保單內容如下:
正確的保單規劃
要保人與受益人為同一人,依照實質課稅原則的規範之下所領到的理賠金則是免稅的。
 
以下網址提供簡易試算應繳稅額:
 
參考連結:保險法、國稅局
《延伸閱讀:買投資型保單壽險是否會被課徵遺產稅?》
《延伸閱讀:領到保險給付 結果要交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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