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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2

為工作所花的錢將有機會免稅ㄟ?真的嗎? 

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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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標題:薪資所得哪些可以列舉扣除 看這裡!
 
重大、直接且必要支出可扣除?
 
財政部官員表示,薪資所得扣除費用採核實減除的國家,可列舉扣除項目的認定有一些原則,如必須屬賺取薪資所得的重大、直接且必要支出;不包含個人日常生活相關支出;雇主未負擔等。

未來薪資所得可以核實減除費用,但哪些是可以減除費用的項目,外界高度關切,討論熱烈,卻難有共識。

財政部已委託研究團隊調查我國勞動市場狀況,包括受僱者職業上必要花費及負擔情形,研議出可行方案。

官員說,列舉扣除首先必須符合「屬賺取薪資所得之重大、直接且必要支出」原則。

 

未由雇主負擔,經審核後可減除

 

會計師舉例,為了考取證照的在職進修費用、證照考試費用,又如模特兒的化妝品及治裝費、業務員的治裝費等,是否符合重大、直接且必要支出。

另外,電話費、網路費、手機費、電腦費用等,也都與業務有關,到底能不能扣除。

其次,「個人日常生活相關支出」不能列舉扣除。會計師舉例,交通費如果是每天上、下班的交通費可能與日常生活有關,能否扣除;如果個人學瑜珈、語言課程能否扣除。

第三,「須未由雇主所負擔的」。會計師舉例,模特兒的治裝費有不少是由經紀公司負擔的,這部分能否扣除等。

此外,不同行業別可列舉扣除項目是否不同?

會計師舉例,如快遞員需要備有機車,可能符合重大、實質負擔、直接且必要,但不一定各職業都有此需要。

官員指出,歸納目前薪資所得計算採核實減除的國家,准許自薪資收入中減除支付費用項目,都應與執行的職務必要相關,且未由雇主負擔,並經稅捐稽徵機關審核後,才可以減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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