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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險

2020/07/21

癌後天天回診檢查 每月保險索賠9萬元連醫師都傻眼

癌症治療後都要定期回診追蹤。(示意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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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曾旺

買了防癌險後罹癌,手術治療後回診次數多少才算正常,其實沒有固定,但如果沒有大問題,卻天天往醫院跑,每月要保險公司賠9萬元,賠到醫師都直言「勿因為貪圖有保險給付,小病掛急診。」,恐怕就很有爭議了。

一位國泰人壽的陳姓男保戶,民國85年10月21日買了一張國壽終身壽險,保額100萬元,並附加個人型防癌終身險附約、保額1單位。之後,陳男的配偶又買了兩張終身壽險,並附加家庭型防癌險附約,陳男也是被保險人。

民國99年時,陳男被診斷罹患舌癌並接受癌症治療,之後裝設胃造廔管以灌食使用。國壽也因此給付一筆癌症醫療保險金。根據保單給付條件,陳男之後每一次癌症門診,還可請求3,000元醫療保險金。

陳男因而從103年起到107年期間,開始頻繁於各醫療院所就診,因為持有重大傷病卡,每次就診只需支出80~120元,然後再向國壽申請3,000元的理賠給付,每年門診次數從277次到363次不等,每月約取得9萬元的理賠金。

國壽付了幾年後,針對陳男107年4月27日至108年1月10日,前往門診就醫換藥檢查的行為,只給付約1萬5千元,其餘理賠金皆拒絕給付。陳男不滿表示,他是因舌癌造成無法吞嚥的併發症,需依賴胃造廔管灌食,為避免細菌感染,需每日回診換藥檢查,以免危及生命安全。陳男因此告上法院,要求國壽應理賠其餘1百多次、約35萬7千元的理賠金。

國壽認為,陳男並非治療癌症的直接原因就醫,或是因癌症引起的併發症就醫,而且術後已痊癒,只能理賠合理的門診行為。國壽調閱醫院急診醫科醫師的病程記錄單時,醫師還直接記載:「已經告知除非傷口感染,可以自行換紗布,勿因為貪圖有保險給付,小病掛急診。」,顯然醫師或多或少也對陳男的行為,表示不認同與無奈。

地方法院最近審理後認為,陳男長期向國壽請求高額的保險金,每月所得金額比辛勤付出勞力的正職從業人員,有過之而無不及,非但增加國壽理賠負擔,且因危險率(保險事故理賠率)的提高,轉而影響國壽對風險的評估,造成廣大社會大眾必須因而負擔更高額的保費,更增加醫療人員工作負擔。

地方法院因此強調,國壽拒絕理賠的部分,僅在遏止不正當的索求,導正遭扭曲的契約關係,因而駁回陳男請求。陳男不服,目前又已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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