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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險

2020/04/27

錢櫃大火5死1命危 靠公共意外責任險降低遺憾

錢櫃大火再度凸顯公共意外責任險的重要。(圖/擷取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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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新聞編輯中心

台北林森錢櫃大火,造成5死1重傷慘劇,錢櫃表示,林森店有投保相關公共意外責任險。據了解,錢櫃單一事故的傷亡理賠合計最高金額為6,000萬元,未來將依查勘結果進行理賠。目前大型或特定的公共場所都已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消費者,中小型的商家最好也能自行投保,才能確保不幸意外發生時,降低店家跟客戶的遺憾。

林森錢櫃發生嚴重火警後,釀成5死1重傷,初步懷疑是施工釀成火警。據了解,錢櫃林森店有投保富邦產險的公共意外責任險、雇主意外責任險及雇主補償契約責任險,以及新光產險的火險,公共意外責任險的每一事故的傷亡合計最高可理賠6,000萬元。不過,理賠涉及災害鑑定,實際理賠數字仍要由錢櫃各產險公司等討論後公布。

產險公會表示,公共意外責任險是指企業、團體或機構,在從事營業或業務活動時,因意外事故導致第三人傷害或財物受損,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對投保企業負有賠償責任。意外事故必須是因投保企業或員工行為所產生;或者是企業的營運處所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造成。

例如,飯店玻璃門透明,未作適當的警告標示,造成客人撞傷;KTV、MTV逃生設備簡陋,逃生通道阻塞,使客人在火災發生時無法逃離而喪生。餐廳服務生不慎將熱菜倒在客人身上,使客人受傷;百貨公司、賣場滑濕,使小孩摔倒而受傷;遊樂場因機械保養不良、斷裂,使客人摔傷;服飾店發生火災,延燒至左右鄰居的房舍;工廠發生爆炸,傷及隔壁工廠及過往行人。

產險業者提醒,若因天然災變、罷工、暴動、民眾騷擾、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故意行為所導致的損傷,則列為公共意外責任險的除外責任中,保險公司不會賠償。

為了加強公共場所的安全,各縣市政府現在都有強制規定,特定公共使用的營利事業場所,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必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像錢櫃這種供娛樂消費,處封閉或半封閉的場所,就是強制投保的對象。

另外,像電影院、百貨商場、量販店,旅館、補習班及托兒所等,或者營業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的公共場所,都在強制投保範圍。至於其他中小型的工廠或小吃店,通常就不再強制範圍。但意外的發生通常來得快又難預測,如果不想一次意外,造成關門歇業,建議這些商家也都能主動投保。

保險局也建議,民眾出入公共場合或參與活動,可以主動詢問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狀況,或檢視所參加活動的投保資訊,維護自身權益。

大火來時怎麼自保?

遇到像這次的錢櫃大火,保險只能事後補償生活保障,民眾當下該如何自保?消防署前組長林金宏在臉書「林金宏的消防天地」貼文指出,如果是他,第一件事會選擇立即關上門,第二件事就是關閉空調開關,第三件事打119,告知119受困的位置(包廂號碼)及人數,接下來詢問火災是幾樓燒?目前燃燒情形為何?該如何配合消防隊作業?消防隊會用什麼方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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