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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新聞編輯中心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後,文化部推出紓困方案,補助藝文工作者度過難關,結果多數藝文工作者看得到卻吃不到,藝文界人士紛紛向政府建言,希望能比照勞工、農保,單獨建立藝文工作者的保險制度,讓沒有一定雇主的藝術家,也能享有保險的保障。
立法院15日舉行「對藝文產業營運衝擊及紓困振興政策建言」公聽會,文化部表示,政府針對文化工作者推出的紓困計劃,受理的申請案預計超過7,000件,文化部已分批審查,核定後將儘速撥款。
不過,文化團體紛紛表態,紓困方案要求申請者必須具備勞健保身份,但很多藝文工作者連勞保都繳不起,工作也沒有固定的雇主,更沒有能力加入工會。對於長期從事藝文工作的人,政府應該設立藝文工作者保險制度,讓藝術家也能受到保險的保障。
依照目前藝文單位提出的構想,藝文工作者保險制度,性質比較類似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或由藝文團體合辦的企業保險,是對特定職別身分的工作者,建構特定的保險制度。以社會保險來說,就像勞保局承辦的勞保,或農委會轄下的農民保險,未來藝文工作者,也希望能有藝術保險,最好由文化部負責。
設立藝文工作者保險過去就一直有人提出,但礙於經費來源,及投保人的條件認定有困難,始終沒有著落。藝文界人士原本有意找保險公司承辦,但性質與社會保險相似的藝文工作者保險,沒有利潤,因此也沒有保險公司願意開辦。
藝文工作者如果連社會保險都缺乏,那生活必定處於高度風險的環境,因此,除了社會保險的爭取,藝文工作者平常也可以透過自行投保醫療險、意外險或壽險來取得保障。若收入允許,也應規劃年金或儲蓄保單,以避免藝術天份被發掘、名利雙收之前,意外比明天還提早到來,自己或家人陷入更嚴重的生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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