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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5

孕婦跌倒出血不賠 這三種險有保障

好險網/羽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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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齡產婦買了醫療險後,期間在陽台清潔時不慎跌倒出血,接受醫師治療後,卻因「懷孕」屬於「除外不理賠責任項目」而遭到拒賠,其爭議引起媒體關注。再者,孕婦若害怕意外導致流產住院,仍有相關保險可保障。
 
其實,所有的保單都有「除外責任(除外不保)」的項目,不是所有風險,保險公司都會承保。儘管《保險法》第125條規定:「健康保險人於被保險人疾病、分娩及其所致殘廢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
 
住院醫療險不含所有懷孕相關疾病
以此案例中提到的醫療險來說,根據金管會修正的「住院醫療險」示範條款第11條「除外責任」第6項規定來說,不理賠「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只有少數幾項「懷孕相關疾病」,以及「因醫療行為所必要的流產或剖腹產」,才能獲得保險給付。
 
個案中產婦雖主張因跌倒,導致『懷孕合併子宮早期收縮』,需入院安胎治療,並因子宮頸閉鎖不全而需接受子宮頸環紮手術」,因此保單中就沒有「懷孕相關疾病」可理賠的項目。
 
高齡產婦投保仍有上限
其次,高齡產婦如果想獲得懷孕期間及其後的相關保障,就只能投保專門的婦女險或婦嬰險。保險夥伴還是要向保戶清楚說明,婦嬰險雖然是專門賣給「已懷孕婦女」的保單,但仍有一定的「最高投保年齡限制(最高40歲左右)」,同時也有「保障期間」及「最高投保金額上限」的限制。換句話說,保戶想轉移風險,也不能100%轉給保險公司。
 
意外住院可由「意外傷害醫療險」保障
最後,保戶如果想要轉移「因意外導致流產住院」,可以透過「意外傷害醫療險」來獲得相關保障。值得注意的是,被保險人萬一不幸發生相關意外時,一定要收集齊全有利於自己的相關證據(例如車禍的報案資料,或醫院醫師診斷證明…等),以便順利向保險公司申請到理賠金。
 
新聞摘要及連結:保戶買了醫療險後高齡懷胎期間,清潔陽台不慎跌倒出血而接受醫師治療,卻因「懷孕」屬於除外不理賠責任項目而遭到拒賠。東森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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