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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4

呂秋遠:如果遇到車禍,第一步請這樣做

呂秋遠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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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生車禍要怎麼辦,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學問,足可以寫一本博士論文。特別是當自己的車子撞到超跑的時候,或許這輩子賣身為奴,都很難清償車子的維修費。如果以「加害人」的角度來看,到底要怎麼降低損害?
 
發生車禍,第一件事就是先確認對方有沒有受傷。孔子聽說馬廄失火,也是先問人,不問馬,可見人有沒有受傷很重要。但是站在法律的觀點,並不是為了人道關懷,而是為了過失傷害。如果只是車損,那就只有民事損害賠償的問題,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但如果有人損,就有過失傷害的可能,這就是刑事告訴了。過失傷害,必須在發生起六個月內提告。損害賠償,則是在發生起兩年內提告。
 
如果對方沒有受傷,請聯絡你的保險業務員,或者留下電話號碼給對方,同時報警請求協助。如果對方堅持私下處理,如果是小額賠償倒還無妨,但如果涉及大筆賠償金額,還是堅持請警方到場釐清過失比較好。車子損害的賠償不難計算,主要就是依照過失比例,來分攤不能使用車子的補償以及修車費用。不過,修車費用要注意零件打折計算的問題,舊車的打折年限高,但是人工費用不能打折。一般而言,就算修車費用上千萬,在零件打折後,可能也會介於真正修車金額的四到五折之間。
 
這時候,保險就很重要了。開車還是要有強制險以外的保險,花一點金額,限縮自己如果發生意外的賠償責任。
 
如果有人受傷呢?請務必要停下來,也一定要報警。如果撞傷人而離開現場不協助傷患,刑法上除了過失傷害以外,會多一項罪名: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的判決一般不重,但是肇事逃逸,除非和解,否則不能易科罰金的機率很高,也就是要入獄服刑。因為這項罪名的最低刑度是一年,一旦沒有宣告緩刑,幾乎都會入獄。這種事情不用心存僥倖,在攝影鏡頭到處都是的台灣,沒有什麼秘密可言,就算逃跑,馬上也就會被警方掌握行蹤。除非自己已經犯下了超過一年以上的罪,不逃不行,否則請乖乖的停在路邊,協助傷患送醫。
 
一旦有肇事逃逸,過失傷害就不再是重點。因為對方只要有一點小擦傷,就可以要求被告給付對方數十萬的賠償金來換取緩刑,這是相當可怕的。所以,這時候請停到路邊,主動報警。在警方來的時候,乖乖的承認與對方發生車禍,還可以主張自首,雖然不一定會減刑,但是未來如果不能和解,至少法官會有量刑的空間。
 
其實,車禍並不是一件惡性重大的犯罪,而是每個人雖然不願意,但都可能遇到的事情。有些時候,當遇到這些不順利的事情,盡量讓自己往好的方向想。至少我們還有命可以在這裡跟對方討價還價,但是有些人已經天人永隔。
 
錢能解決的事都不是問題,問題是沒錢。可是,錢能解決的事,真的都是小事。如果沒錢,也就是隨便了,但千萬不要放棄自己的人生,因為什麼時候會有峰迴路轉的一天,其實我們真的都不知道。
 
你看,舒馬克不都活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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