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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8

老人家買投資型保單,要被金管會管了?!

好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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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w觀點】
✎好險網/林翔
✸觀點:
俗話曾說「人生70才開始」,隨著醫療品質及生活水準進步,國人的平均餘命延長,70歲的確已不是過去所言的「古來稀」,而是只要保養得宜,70歲可能只是退休生活的開始。
 

金管會研議70歲民眾投保投資型保單流程

近來,金管會要求壽險業研議強化70歲民眾投保投資型保單的流程。例如:考慮子女陪同等,似乎將70歲視為無行為能力者,同時此規定一旦確定,勢必大幅增加保險業務夥伴們的行銷難度,若70歲的保戶想要投保投資型保單,卻必須要求子女陪同,才能完成保單相關簽署流程,恐被保戶認為是「擾民」,子女未必有空能出席,同時70歲以上的保戶也會覺得不受尊重。
 
其實這是個案糾紛引發金管會強化監理,主要是某一位70歲民眾在銀行通路投保投資型保單,中間一度更改要保人為自己的子女,即後來子女也知道有這張保單,但保單之後出現投資虧損,保戶即以投保當時是70歲為由,要求退還所有保費。

70歲以上銀行買投資型保險 保險公司依規要電話確認

看了這案例,大部分的人都會覺得是保戶投資虧損後不認帳,引發投保爭議,但銀行在行銷過程中一定有未盡理想之處,否則不會鬧上金管會且成為要強化監理的議題,目前金管會已要求70歲以上民眾若是在銀行通路投保投資型保單,保單所屬的壽險公司必須100%以電話事後確認保戶投保意願及知道相關投保風險。

70歲以上長輩買投資型保險 要多多思考

即便已作到這樣,保戶都能訴求投保過程老人家被誤導,要求退還保費;這件事其實可有三大省思,一是銀行在銷售上是不是真的作到了解客戶,70歲以上長者是否需要選擇高風險高報酬的標的,其財富應是保值為優先,並非追求增值;二是金管會在監理上也不能將消費者保護無限上綱,因為輿論或立委介入,即不斷增加對保險業銷售的要求,造成銷售難度大增,對產業發展不利。
 
第三是消費者若一再濫用申訴及輿論,將造成壽險業的核保更嚴格,投保更不便利,這件案例要保人一度已更改為子女,中間投資標的的更動,是長者決定還是子女決定?70歲的客戶是不是真的不具判斷能力?只能說這項政策若要落實,也還必須三思,總不能因個案造成整體市場的不便阿。
 
✸新聞摘要及連結:近期有年逾七十歲高齡人士在銀行等通路購買投資型保單後,發生虧損,由家屬陪同向金管會陳情。金管會保險局昨天表示,雖是個案陳情,但會以通案檢討,研究如何強化高齡者購買投資型商品程序。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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