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機構是重點推動的公共建設,財政部昨(28)日公告修正促參重大公共建設範圍,新增住宿型長照機構適用標準,符合四大條件將可適用促參法租稅優惠,即日起適用。
四大條件包含投資額達3.5億元、設床位100人以上、樓地板達2,700平方公尺、三成床位保留弱勢,即可適用促參法租稅優惠,可望吸引業者投入長照促參案。
長照促參適用租稅優惠門檻
促參法提供租稅優惠,符合重大公共建設範圍的促參案,可享有最長五年免納營所稅、股東投資抵減營所稅、進口機具設備關稅優惠及投資支出抵減營所稅等租稅優惠。
財政部預估,修正後減稅利益近5億元,但可帶動稅收近25億元,稅收淨增近20億元。
財政部表示,未來上路後,將有助提高民間投資長照公共建設興辦誘因,達成健全長照服務體系,落實社會照顧制度。
財政部指出,配合衛福部政策檢討修正,鼓勵民間參與興辦長照服務機構,修正促參重大範圍,在社會福利設施類別,增訂設有機構住宿式服務的長照服務機構。
財政部統計,目前長照促參案約19件,其中四件完成簽約,包含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屏東縣各一案,民間投資金額共約170億元,其他案件也陸續規劃辦理中,未來可望適用促參重大範圍租稅優惠。
去年底促參法修法新增促參公共建設類別,包含影視音設施、綠能設施、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及數位建設等,擴大促參案源範圍,鼓勵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引導民間資金參與該等類別之公共建設,以符國家政策發展及產業發展趨勢。
財政部表示,四大類案件適用重大公共建設標準,後續會找各部會討論,未來拍板後案源更多,適用促參優惠公共建設範圍可望擴大。
財政部今年上半年已陸續發布施行促參案件履約爭議調解三子法、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評估作業辦法等相關法規,促參法施行細則已在7月完成預告並函報行政院,也有望在年底發布施行,持續推動促參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