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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8

哭了!買利變壽險一年就減額繳清 拿回本金得等44年

保價金需要時間累積,太早解約會傷到本金。(示意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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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新聞編輯中心

保險商品不是定存,即使是所謂的儲蓄險,也有保險保障的功能,簽了約、繳了保費後,如果馬上就解約或辦理減額繳清,一定會損及已繳的本金,因此,如果隨時有變現的需求,運用保險理財前,還是要考慮清楚。

有位民眾於107年2月22日向保險公司買了一張美元利率變動型增額終身壽險,並繳納首期保費 1,989美元(約新台幣6萬元)。結果才投保一年,這位保戶就因家庭因素,無法繼續繳納保費,因此向當初承保的業務員請求協助。

該業務員回覆說,如果馬上解約,只能拿回586美元(約新台幣1萬7,580元);若選擇減額繳清,則僅剩下422美元(約新台幣1萬2,660元)。於是這位保戶又跟保險公司確認,進而得知若選擇減額繳清,依保單契約的複利計息,需44年才能收回本金1,989美元。

這位保戶不滿的表示,他知道解約會被扣解約金,但郵局跟銀行定存未滿期解約,只會由利息折扣,完全不會動到本金,也會有公開透明的計算公式,保險公司的計算方法顯然不合理,要求保險公司應把他繳交的首年保費全數退還,而且還要加計利息。 

保險公司主張,保單價值準備金是將未來保障成本現值減去未來純保費現值, 其中純保費為保戶所繳保費扣除附加費用,然後再依條款約定所附各年度解約率計算,第一年度解約費用率為 25%,所以第一年度末解約金為586美元,辦理減額繳清的保額為422美元。

簡單說,不管是解約或減額繳清,都是以保單價值準備金為計算基礎,保價金是作為契約成就時,給付保戶保險金的來源,當中有風險承受的考量,期初保費繳得少、保險公司承受的理賠風險大,而且也還沒有資金運用的回饋金,加上行政作業等成本,才會扣得比較多。

保險公司強調,相關計算約定並未違反法律強制規定、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且也是在雙方基於自由意志下所簽訂,基於私法自治原則,雙方自應受條款約定所拘束,因此,該保戶主張保單無效,要求應退還所繳保費,並無依據。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認為,保戶在投保時,對保單的各項權益既然是基於自由意思所為,就應當嚴格遵守契約約定的內容。 況且,保險公司也已詳細說明解約的解約金,或減額繳清的保價金計算方式,保戶要求退還已繳保費,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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