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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2

遇車禍路見不平 保險員的正義感被嗆「這樣會害死人」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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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不報警 小心賠更大
有位女保險業務員在爆料公社po文表示,她7月29日在台北淡金路和新莊路口目擊車禍,一台機車要直行,遇到要開往天元宮方向的汽車,結果機車從外側又切進來,兩台直接對撞。過一會兒,她發現警察沒有來,熱心地拿著粉筆跑去幫忙畫線,避免車禍影響附近交通。
 
當她要開始畫的時候,車子忽然移動了,她急忙喊說不要動,這樣警察來了才好知道車子的位置在哪裡,但車主的好友立刻表明他們趕時間,要先把車移去修,她馬上回,「可是警察還沒來,這樣會造成彼此的權益受損,還是要報警比較好!」
 
車主朋友說他們雙方已經有講好,騎機車的少年會賠給車主,因為保險桿沒有多少錢,少年也說願意賠,這時她反問說,「你願意賠嗎?」少年說他不知道怎麼辦只好答應賠車主錢!
少年表示,當下沒有看到車主有打方向燈,但他沒有行車記錄器可證明,車主本人卻堅持自己有打方向燈,但他也沒有行車記錄器,雙方各自解釋,但這名保險員覺得目前沒有任何證據,所以少年不需要負賠償責任,結果車主覺得她只是路人,幹嘛那麼雞婆。
 
之後警察來了,也拍了照片,車主就嗆這名保險員說,「你會害死這個弟弟,原本我只是想要小事化無他賠給我錢就算了,現在我決定什麼都要走法律。」接著又語氣超兇轉頭換跟少年說,「你確定要聽他們兩個的嗎?你知道這樣會害死你自己嗎?」最後少年還是決定要走法律途徑要回去警察局做筆錄。
 
貼文底下湧進四千多則留言討論,有網友認為,車禍真的不管對錯都是要報警比較好,而且既然車主朋友還嗆說自己是學法律的,難道不曉得沒有警方3聯單或備案,有可能被控肇事逃逸嗎?其他人也表示,會不會汽車故意要坑機車,才會想要趕快和解又不想報警。
 
「這才是正確處理方式,給原po文的小姐讚,被移走了以後爭議更大,車主還恐嚇人哩!」「人美心也美,願意幫助的人很棒」、「欺負小朋友沒有社會經驗,本來就要報警了還在那邊大聲,以為大聲就贏了嗎?」、也有人開玩笑說,「車主當然惱羞,煮熟的鴨子都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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