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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2

[新聞推薦]向電信商買保固 最快自明年起轉成要買保險才有保固

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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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消費者向電信經銷商購買手機保固方案模式,最快自明年起,將轉型為消費者須購買保險,才能獲得手機保固保障。
 
金管會保險局今天(6日)表示,將給予產險業者和電信經銷商半年緩衝期,最快自明年起,電信經銷商行銷手機保固方案時,須改成銷售「個人保險」,由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投保,電信商須先派員考到保險業務員資格,才能行銷這張保單。
 
目前消費者在買手機時,電信業者提供消費者,可選擇「加費」買手機保固方案,例如1個月加費98或199元不等。這種保固方案,主要是保障「非人為」手機損害,例如手機本身就有瑕疵。實務上,電信經銷商都會先向產險業者購買一張「手機修復責任險」;即當消費者手機損害時,電信商提供的保固,最後是由這張「責任險」負責理賠。
 
金管會認為,電信商與產險業這種銷售模式,已涉及「行銷保險」,但依照保險法規定,「非保險業不得兼營保險」,金管會保險局在與產險業者多次溝通後最後決定,未來電信商若要再銷售手機「保固」方案,須改成賣真正的保險。
 
保險局表示,目前手機保固方案,應以保障「非人為」損害原因為主,但實際上,產險公司承保的「手機修復責任險」範圍已擴大到「連人為疏失」都保,甚至有電信商標榜手機「摔裂、浸泡、輾毀、破損」統統都保,已有道德風險問題,且實務上,產險公司理賠損失率並不低。
 
保險局副局長施瓊華表示,手機保固就該回歸到保固,但現在手機修復責任險承保範圍,已超過保固,應改用保險來處理;保險局已要求產險業設計手機保險「個人險」商品,同時電信商也須派員考保險業務員證照,希望在今年底前完成轉型,最快自明年起,消費者買手機想加買保固方案時,都將改成投保方式。
 
至於蘋果想引進台灣的「Apple Care+」,此種加強手機保固模式,保障範圍也包括人為損害。施瓊華表示,有關Apple Care+,蘋果希望延續國外的作法,但金管會要求應遵守本地法規,雙方還再研商,與本地產險公司的轉型方案,並不衝突。
 
目前包括安達、法國巴黎、富邦、和泰及新安東京海上產險等公司有提供手機修復責任險,1年保費規模加總超過10億台幣。但有產險業者認為,保固方案「轉型」成保單後,恐會提高消費者支出,降低民眾購買意願,且國外電信商也是採與產險業合作,由保險公司來提供責任險轉嫁手機保固風險,但在台灣卻因為法令限制,反而行不通,也會影響到本地市場創新和商機。
 
新聞授權: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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