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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紀佳妘
金管會5日預告修正法規,開放金控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的業務範圍,新增「保險金信託」業務,未來法規鬆綁後,保險業務員可推介及代收件同金控下的銀行或券商辦理的保險金信託,提供客戶一站購足服務。
金管會去年9月1日推動「信託2.0計畫」,並將「放寬行銷推廣信託業務的限制」納為工作項目內容。銀行局表示,保險金信託本質是要依客戶需求量身訂做設計契約內容的客製化商品,因此目前並非屬本辦法所定得共同行銷的業務範圍。
為推廣保險金信託業務,金管會預告「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第6條修正草案,這次放寬「兼營信託業務的銀行及證券商」辦理的保險金信託,可由同一金融控股公司的保險子公司進行推介及代收件。
金管會授權信託公會研訂相關配套措施,針對保險金信託給付類型、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循事項訂定自律規範,以利業者依循,讓保險業務員說明保險金信託內容,降低行銷推廣的複雜度,避免衍生銷售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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