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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9

強制車險酒駕加費 明年3月起增加到3,600元

udn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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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內容:
金管會昨(26)日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酒後駕車加費費率表」,將酒後駕車加費固定金額由現行2,100元,提高為3,600元,自明年3月起開始加費。
 
為了遏止民眾酒駕,且將酒駕的風險反映在強制車險上,金管會昨(26)日公布,明年起強制車險的酒駕的懲罰性加費費用,從現行的2,100元提高到3,600元,以現行25~30歲駕駛人,駕駛普通的自用小客車強制車險的一年保費大約在1,457元到1,866元。
 
酒駕的保費將從3,557元~3,966元,陡增到5,000元以上,足以達到示警的作用,且一年之內多酒駕一次,就會累積加費,每次就是3,600元,並且沒有累積上限,所以強制車險的保費可能會因為貪杯,一年保費上萬元都有。
 
根據金管會統計,因為酒駕而被懲罰加費的強制車險件數,從2014年3月實施酒駕加費至今共計6.7萬多件,其中一年之中被加費一次的大約有6.6萬件,但一年之中被加費2~3次,約有1,000多人。
 
金管會表示,自1998年實施強制車險以來,截至今年7月底止,總理賠及補償金額超過2,379億元,超過422萬人次受惠,
 
金管會提醒民眾,對於酒駕所造成的傷亡本保險雖予以理賠,但於理賠後,仍會向肇事者追償,因此,金管會呼籲駕駛人酒後勿開車,除可避免額外增加保費支出外,更重要的是可確保本身及他人安全。
 
如不幸發生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家屬或周邊親友應保持冷靜,立即報警處理,並記得取得車禍相關資料,以向產物保險公司申請本保險理賠;如事故汽車無法查究或未投保本保險時,受害人亦得向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金,以保障自身權益。
 
 
新聞授權: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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