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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消息

2019/12/23

防不肖業務員侵占保費 保險局訂6控管機制

記者戴瑞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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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不肖業務員侵占保費 保險局訂六道防線

不肖保險業務員惡意挪用客戶保費的情況頻傳,金管會日前訂出6大規範,要求保險公司、保經、保代都要建立起「三道防線」,確實控管旗下業務員的行為,若旗下業務員發生不肖行為,將檢核機制是否建置完善,否則可視為內稽內控缺失開罰,即日起就上路。

今年有一家大型壽險公司發生業務員挪用客戶保費高達2000多萬,甚至還自己印製假保單詐騙,犯案時間長達七年之久;去年也發生郵局不肖業務員挪用上億保費買基金,震驚保險局,下令郵局半年不能賣保單。

對於業務員侵占保費情況層出不窮,金管會保險局上週特別訂定出「保險業保險經紀人公司及保險代理人公司防範保險業務員挪用侵占保戶款項相關內控作業規定」,當中要求各保險公司對旗下業務員建立管控機制,機制包含6大要點。

第一,登錄保險業務員前,保險公司應採行盡職調查程序,瞭解業務員品性素行、專業知識、信用及財務狀況。對現職保險業務員也要定期查核是否有違反法規或不實招攬、挪用款項等。

第二,保險公司應建置事前宣導、事中控管、事後查核三道控管機制,避免業務員擅自為保戶投保、簽收保單、契約轉換、理賠、解約、投資標的變更及未經授權而代收保險費,包括匯款至業務員個人戶頭。

第三,保險公司應定期產出異常檢核報表,檢核保險業務員與保戶是否有共用同一電子郵件信箱或同一手機號碼,及是否有同一保險業務員招攬的保件共用同一IP位址進行交易。保戶網路投保帳號及密碼應由保戶自行設定,不得由業務員幫保戶更換密碼。

第四,為防範保險業務員自行製作並提供保險單、送金單、保費繳納證明或收據,應建立當查核機制,且由獨立作業部門製作、發送保險單、送金單、保費繳納證明或收據,並設立退件及遺失追蹤控管機制。

第五,保險公司要定期檢視保戶所留存的通訊資料,含電子郵件信箱、地址、電話、手機,不得與業務員本人聯絡方式相同。

第六,應由非業務單位人員確認保戶清楚保單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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