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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5

無法填補癌症的驚人花費 只有癌症險夠嗎?

陳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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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之所以可怕,不只來自對死亡的恐懼,還包括病患擔心自己在治療過程中必須面臨的身體變化和不適,以及照顧者可能身心俱疲,此外還有可能讓人喘不過氣來的龐大醫療花費。台灣癌症資訊全人關懷協會理事長謝瑞坤就表示三到五年前,當時最貴的藥物頂多一個月五、六萬,若病人有買幾個單位的癌症險,有些還偶爾有點剩,但新一代的標靶藥物,一個月動輒十五到二十萬左右,這是以前完全無法想像的數字,光靠以前保的癌症險,絕對不夠用。癌症之所以可怕,不只來自對死亡的恐懼,還包括病患擔心自己在治療過程中必須面臨的身體變化和不適,以及照顧者可能身心俱疲,此外還有可能讓人喘不過氣來的龐大經濟壓力。

標靶藥不符健保給付規定 自己買單年逾百萬

健保局目前針對標靶藥物大多採「有條件給付」,例如需前一種治療失敗、或是符合規定病況。但是標靶藥物對於越早期發現的癌症,治療效果越顯著,因此許多心急如焚的病患選擇自費,以便在第一時間就採用更有效的治療方式。甚至受限於給付期限,當期限終了無法繼續符合給付規定時,依然還是要自行付費。

癌症希望基金會執行長蘇連瓔說,曾有一位大腸癌第三期女性患者,即便得知使用爾必得舒六個月的療程就能有效抑制大腸癌復發。但由於病況不符合健保給付的條件,她擔心近百萬元的藥費會拖累家庭經濟而不願自費投藥。結果這位病患在癌症復發後不到兩年便撒手人寰,留下丈夫與稚子,令人遺憾。

癌症新式療法 健保不付需自費

除標靶藥物外,不斷進步的高科技治療方法也為癌症治療開啟新頁,例如銳速刀、螺旋刀、電腦刀等,利用電腦斷層掃描或X光定位腫瘤位置,可以在短時間內針對病灶進行高劑量的放射線治療,以減少誤差,避免傷害腫瘤以外的正常細胞。但是這些高科技療法,大多沒有健保給付,或必須符合適應症才能給付。以要價二十餘萬的電腦刀為例,必須符合原發惡性或移轉性腦瘤,不適開顱手術或曾接受開顱手術,但有殘餘腫瘤或腫瘤復發。以及因嚴重心肺疾病、其他內科疾病,不適合全身麻醉者等情況時,健保才會給付。

不僅僅是醫療花費,罹癌時家人的照顧費用、薪資損失,對家庭經濟也會造成一定的衝擊。而大眾對於癌症採取的避險措施大多是投保『防癌險』。但『防癌險』真的能夠填補醫療花費嗎?

傳統癌症險不符需求 醫療費用依然自己承擔

傳統單位型防癌險的理賠項目主要是針對早期癌症的治療方式,當時治療方式單純,主要著重於手術、傳統化療、放療等方式,而且花費也不大,的確以前癌症險是能夠COVER治療花費,但現在已經存有很大的疑問,來看一下癌症險的理賠項目,以某家1單位的癌症險為例:

按照上述所說的癌症治療費用,該如何理賠:

●每月5萬到20萬的標靶藥物:除住院前後30天的「門診醫療保險金」,或「化學治療保險金」條款中有特別將標靶藥物列於其內外,其餘完全無法理賠。而每次回診領取化療藥物,不論領取幾天份藥物量,均以一次計算,也就是只賠1000元。

●數萬到數十萬的新式療法:僅以「癌症放射治療保險金」每次1000元理賠

●數萬到數十萬的新式手術:以「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2萬元理賠

以上這三項癌症高額花費,唯獨只有「癌症手術醫療保險金」理賠較為接近,但癌症手術的限制為『外科手術』,更明確的定義是條款中註明『以癌症病灶全部切除為目的之手術』,以切除為目的之手術為破壞性治療,這是無可奈何的情況下才會選擇,自然不可能施行太多次。而其他的「骨髓移植」、「義乳重建」、「義齒裝設」都是針對於特定病情,無法適用於大部分癌症病患,理賠機率自然就會比較低。

癌症住院天數偏低

唯一能被寄予厚望的只有「癌症住院病房保險金」,但健保局的醫療統計年報顯示『惡性腫瘤平均住院天數僅18.1天』,其中包含了生命末期入住的安寧病床。換句話說,癌症住院天數比想像中短,甚至有半數都會在7天內出院,如下表:

當然我也不否認還是會有治療年期長、累計住院天數多的個案,但購買癌症險種的用意就是希望透過保險理賠足夠的金錢,以期能在初期積極投入治療。而防癌險的「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所理賠的10萬元可能連一個月的醫療費用都無法填補,又怎麼能期盼拉長存活年齡?

一次給付型 癌症花費有保障

與其把保費分散在這麼多的理賠項目上,倒不如全數集中在「初次罹癌保險金」上,只要確診罹患就一次理賠整筆的保險金。目前符合的險種有『一次給付型癌症險』、『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沒有多餘的理賠項目、不需配合條款慢慢申請理賠,只要確診罹患就可一次理賠整筆保險金,讓罹癌初期時即可有足夠的資金積極投入治療。

但目前業界的「一次給付型癌症險」商品幾乎是終身險或還本險,要投保足夠的保障將會擠壓到其他保障預算。『重大傷病險』的保障範圍最廣,但相對保費自然也較高。因此針對癌症醫療問題,比較好的選擇是『重大疾病險』。而若是住院期間的保障建議可以選擇『實支實付險』,可依據實際花費多寡理賠,更符合填補損害的需求性。

因此癌症醫療要有保障,推薦搭配的方式是:

一次給付的重大疾病險:貼補門診化療、標靶藥物治療花費。建議盡可能有200萬左右的保障

實支實付險:貼補住院期間的病房費、新式檢查及治療費用。建議「住院醫療費用限額(醫療雜費)」理賠項目合計至少20萬元以上

倘若真的要投保傳統單位型防癌險,建議還是要先以上述兩種保障為主,投保足夠後再額外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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