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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受益人先走一步 繼承人如何均分保險金?

好險網/王永才 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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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先生因車禍過世,他的一千萬元意外險身故受益人有他的母親、哥哥與張太太,指定身故保險金由三人均分。但是張媽媽早在三年前就癌症過世,而張先生在過世之前也沒有變更身故受益人,請問依照上訴狀況身故保險金應該如何分配?

要保書中受益人欄位要如何填寫
要保書,受益人欄位可以填寫許多人,要保人在購買保險時可以填寫一位以上的受益人,可以按填寫順位給付,或是以不同比例分配。

保險金均分
根據保險法第110條第2項規定,「前項指定之受益人,以於請求保險金額時生存者為限」,因為張先生過世時,三個受益人中,張媽媽已經辭世,因此只剩張大哥和張太太才有保險金受益權,必須按照兩人原本可領取的保險金比例來分配。

剩餘三分之一保險金 張先生的繼承人不能拿?
是否能主張受益人比被保險人提前身故,該筆保險金沒有指定其他受益人的情況下,以保險法第113條推定這筆保險金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也就是張太太單獨領取這一部分的保險金。

依據保險法第113條的規定,規範當保險契約完全沒有指定受益人的情況下,死亡保險金必須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但張先生的保單除了指定張大哥為受益人外,還另外指定了張媽媽及張太太等人為受益人,而受益人在被保險人身故時仍生存,因此並不適用保險法第113條規定,張太太還是必須與張大哥均分保險金。

保單若無指定受益人是如何處理?

若保險金在沒有指定受益人的情況下,會成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理賠金就必須計入遺產總額計算遺產稅。法定繼承人之順序及應得保險金之比率適用民法繼承編相關規定,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將成為保險金受益人。

張先生的兒子,完全無法領取保險金?

根據保險法第111條,聲明放棄對受益人的處分權,張先生的兒子就有可能取得保險金的受益權。

要保人沒有聲明放棄處分權之前,都可以變更受益人,保險金受益權直到被保險人身故時才是確定,要保人依照保險法第111條放棄對受益人的處分權,在被保險人身故前,受益人對保險金的請求權就已確定了,即使受益人比被保險人早一步身故,其受益權也會成為受益人的遺產,由受益人的法定繼承人繼承。

保險金受益人的分配相當重要,一個不慎,原本照顧家人的美意,就可能產生許多爭議。所以,民眾投保後,每一年都應該做保單健檢,檢查保險保障是否充足,同時檢視保險金受益人與分配方式是否要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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