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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7

為孩子再保手術遭拒賠 爭議源自保險規劃

好險網/林意珍 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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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拒賠的案例,其實跟當初規劃保險的動機有關。有客戶買保險時,不明白自己的保障缺口,也忘記保單內容,發生意外而拒賠,也有業務員因不會賣醫療險,而產生理賠糾紛,甚至有媽媽為有心臟病的孩子帶病投保,忽略健康告知的義務。然而,這麼多的理賠糾紛,是否能在規劃保險時完成?以下實務分享,你一定要知道。

只賣儲蓄險沒有規劃醫療險

有時客戶原本只想買儲蓄險,不買醫療險,但是發生意外或疾病後,便要求理賠。因為,客戶只說自己有買保險,但忘了之前買的內容,所以保險業務員每年都要與客戶做保單校正,讓客戶清楚瞭解現有的保單內容,如果有保障缺口,就要針對需求來補齊。

另外,也有一種現象,就是業務員不會賣醫療險,想先從成交簡單的儲蓄險賣起。因為,醫療險的分類很多,業務員必須要認真瞭解,才能提供完善的醫療險,這也是保險公司或保經公司需要加強訓練的課程。客戶原有保單就有醫療險,千萬不要隨意刪除或改變,以增加保障,也不要隨意取消或變更,因為醫療險有觀察期,是保險夥伴們需要留意的!

未盡健康告知義務的爭議

承攬保單時,業務員告知事項中有一項-「客戶是主動投保或者是業務員招攬?」

業務員不會勾選客戶主動投保,因為如果是主動投保,有動機上的考量,包含道德風險評估,但實際上真的有客戶主動投保。當業務員面對客戶主動投保,尤其是轉介紹的新客戶,必須釐清客戶投保的動機。

曾經有客戶主動想瞭解保單和投保,經過面談後,才知道他有病史;也有客戶會考驗業務員是否會為了業績而動心讓他投保。

如果遇到上述情形,我告訴客戶:「保險公會都有通報,如果隱瞞病情,投保無法理賠,屆時也無法退還保費,業務員也會因此受到公司懲處。」 

為孩子投保 3年後再投保卻因心臟手術遭拒賠

保單已經生效,之後客戶因故發生理賠,要看保單生效的時間是否比診斷出病因的時間還早?若沒問題,就可以理賠,但如果就診的時間,即使是診所的看診記錄,只要調出病歷的時間比保單生效還要早,就無法理賠。

10年前,我有位客戶為小孩投保兒童保單,三年後,他再替孩子投保第二份保單,沒想到第四年,小孩子動了心臟手術,後來診斷證明書說明-「天生心臟錯位導致手術」,就診時間是第一份保單生效後,成長過程約一歲多,進行兒童健檢時才發現有此現象,經評估需等孩子大一點再做手術。

但第二份保單承保時,客戶未告知已有病史,所以第二份保單因為客戶沒有理賠紀錄,便迅速承保;因此,當孩子第四年做心臟手術,只能理賠第一份的保單,第二份保單無法理賠,後來第二份保單也沒有被保險公司取消,只追加心臟除外的批註!

此案例沒有任何爭議,因為保險公司可以拒賠第二份保單,但是保戶如果是因為其他的病因就診,例如:腸病毒住院,兩份保單都可以理賠。

我也常收到朋友轉介紹的客戶,前來諮詢理賠的事情。我會站在中間人的角色來看待事情,即使是其他家保險公司的保單,我都相信當保險公司拒賠時,一定內有隱情。

詳細瞭解投保內容和就診個過程,時間點很重要,可以判斷客戶有理還是保險公司拒賠無理。理賠有理就不會產生拒賠!保險的功能和價值是反映事實!要維護客戶權益,就要站在專業的角度來正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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