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銀人壽表示,自109年4月20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符合臺銀人壽保險單借款資格,且保單預定利率超過2.5%的新台幣保單(投資型保單、外幣保單及墊繳保險費的保單不適用),只要填妥「保險單借款約定書」及「保險單借款重要事項告知書」,並同時檢附相關應備文件,就可以「新增借款金額」,自核貸日起至110年1月31日止,享年利率2.8 %的優惠利率,自110年2月1日起回復適用原保險單借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