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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23

功德?!集資買彩券不涉贈與稅

經濟日報 記者蘇秀慧、陳慶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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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財政部:集資購買公益彩券不涉贈與稅
 
集資≠贈與
農曆春節期間不少民眾都會集資購買公益彩券,試試手氣,財政部13日表示,集資行為不涉及贈與稅,民眾也無須事先向國稅局報備,只要自行保存集資購買的佐證資料,以備國稅局查考。
財政部指出,集資購買彩券屬於民眾經常性的經濟活動,而贈與稅要課徵的對象是將財產無償送給他人的納稅義務人,但是民眾集資購買彩券後,是按照出資比例分配中獎獎金,因此也就不會有要課徵贈與稅的問題。
財政部說,民眾取得公益彩券中獎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是採分離課稅,無須併計綜合所得總額,且每聯 (組、注)獎額超過新台幣2,000元,始按20%扣繳所得稅款。
嘉義市去年一注獨得大樂透頭獎3.92億元,彩券由兩人集資購買,一人代表領獎時,被扣20%所得稅後,表示要把一半獎金分給另一人,銀行於是詢問是否有集資的證明文件,如果沒有則要申報贈與稅,最後,該君於是繳了2,000多萬贈與稅。
 
不涉及贈與、不涉及贈與,不涉及贈與
外傳該君是因事先未向國稅局報備,至遭課徵贈與稅。財政部主動發布新聞稿強調,集資行為不涉及贈與稅,民眾也無須事先向國稅局報備。
南區國稅局長盧貞秀也親自出面澄清強調,集資購買公益彩券不涉及贈與稅、不必事前報備,僅備妥集資證明文件,供國稅局日後若有需要查證時證明即可。
至於何謂集資證明文件,盧貞秀說,須依據事實認定,無法一一列舉。不過,像是line、email等現代人常用的聯絡方式都可以。
盧貞秀也說,如果嘉義市這位大樂透頭獎得主可以提供集資證明文件,可以向國稅局提出申請更正,國稅局可以退稅。官員則說,該君在五年內都可以提出申請更正。
盧貞秀說,親兄弟還是要明算帳,因此,集資買公益彩券別忘了留下證明文件,尤其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的買賣視同贈與,應課徵贈與稅。但如能證明有支付價款,即買賣屬實,且約定的價款查無顯著不相當,免課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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