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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0

理賠爭議,怎麼來?

好險網/羽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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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保險申訴 理賠爭議占大宗
據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2017年各壽險公司的申訴案件共計2,542件,比起前一年增加了將近200件,其中申訴案件中,多以理賠爭議案件為主。
 
為何爭議?有排名
而如果進一步分析壽險業「理賠爭議案件」的類型佔比,佔第一多的就是「理賠金額認定(佔11.44%)」;其餘的二、三、四、五名則分別是「手術的認定(佔9.49%)」、「違反告知義務(佔8.98%)」、「殘廢等級認定(佔8.37%)」及「承保範圍(佔7.81%)」。
 
保險定義和誠實告知 很重要
而從以上前5大的理賠爭議案件進行歸納整理,其實真的原因只有「兩大類」,其一是與「保單條款中的定義」有關;另一個則與「未誠實告知」有關。因為不論是「理賠金額」、「手術」、「殘廢等級」的認定,以及所謂的「承保範圍」,都與雙方對於「保單條款中的各項定義」息息相關。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想避免發生不愉快的理賠爭議,該怎麼做?
投保前,詳閱保單條款
首先,應該在投保之前,詳細閱讀保單條款中,關於疾病、理賠金額、比例、承保範圍,甚至是「除外責任(除外條款)」的定義。關於這方面,一般大眾事需要保險專業人員協助提供保險訊息,需要專業的諮詢及解釋,才能避免投保後又發生相關的爭議。
 
「誠實告知」,很重要
其次,則是一定要「誠實告知」。由於另一大理賠爭議項目,就在於「未誠實告知」,且按照《保險法》第64條的相關規定,以及目前各級法院的審判案例,假設要保人沒有誠實告知,保險公司不但可以解除契約,也同時不用退還任何一毛的保費。
 
由於未誠實告知的結果,對保戶相當不利,可能會讓投保的人,得不到任何理賠金、保單解約、甚至連過去所繳保費都不退還。因此,請特別注意以下2大有關「誠實告知」的重點:
 
重點一、書面告知一定要誠實勾寫,但書面上沒問的,就不用特別告知
這是因為我國是採「書面詢問」主義,所以,告知書上沒有問的,就不用多寫。
 
重點二、假設投保當下未誠實告知,則要儘早「補告知」
當然在補告知後,保戶可能會面臨「被保險公司拒保」及「加費」的可能,而增加的費率可能不低,但保戶如果不接受,是有「解除契約」的權利。但不論是「拒保」或「加費」,至少比被保險公司在事前或事後,以《保險法》第64條「未誠實告知」而拒賠、不退還保費,要好得多!
 
 
新聞摘要及連結:
據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2017年各壽險公司的申訴案件共計2,542件,比起前一年增加了將近200件,其中申訴案件中,多以理賠爭議案件為主。壽險業者提醒,掌握「投保前詳閱保單」、「保單要親簽」、「投保後核對保單內容」等原則就可避開理賠糾紛。工商時報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資料」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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