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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1

老學生限意外險 全額自費

記者仝澤蓉/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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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才剛過一半,新學期的學生團體保險招標又來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4月30日進行「107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公開招標公告,經過壽險業積極爭取,今年度增設65歲以上高齡學生只能投保意外險,而且保費全額自負。
 
沒利潤、糾紛多 近年數度流標
每年4、5月為新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公告招標作業期間,但由於承作學保對保險公司而言幾乎沒有利潤可言,還因此衍生很多糾紛,讓保險公司賠了形象,近年來每年學保招標都上演流標戲碼,前年流標七次,去年流標六次。
 
500元以下不理賠 排除幼兒既往症
「106學年度」學保後來修改招標條件,教育部同意增設500元自負額,也就,是500元以下小額傷病可不理賠,4到6歲的幼兒園學生若有既往症帶病投保,學保不理賠改由教育部編預算補助;最後是在金管會協調下,由國泰人壽出面承作學保,才讓「106學年度」學保免於開天窗。
 

學保淪社保爭議多
多年來學保爭議多,主要原因在於許多人將學保視為社會保險,除了有既往症帶病投保狀況,還曾經出現六、七十歲老學生唸補校,或是罹癌者唸補校,只為參加學保的情況。
 
今年度學保輪到台中市教育局主辦招標,在學保全國會議上,壽險業提出希望限縮65歲以上高齡投保,幾經討論,獲得各縣市同意,65歲以上高齡學生只保意外險,且保費全額自負,另外500元起賠額的部分以及弱勢補助則都還是和去年規定一樣。
 
學保承保對象為高中職及以下包含幼兒園學生團體保險,全國人數約為320萬人,保費由政府負擔三分之一,學生父母負擔三分之二。
 
排除65歲帶病投保 意外死亡理賠100萬
教育單位表示,新規定65歲高齡學生投保必須自己負擔全部保費,只保意外險,可排除高齡學生帶病投保的問題,而且只理賠因意外受傷部分,最高為死亡理賠100萬元。
 
《延伸閱讀1:基本款的學保哪夠看,幫學生買保險要加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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