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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攬人身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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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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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注意事項所稱電子商務包括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 前項所稱網路投保業務,係指要保人得經由網路與保險公司電腦連線或親臨保險公司之方式,完成首次註冊及身分驗證程序後,於網頁輸入要保資料並完成投保及身分驗證程序,直接與保險公司締結保險契約者(要保人以自然人為限)。 第一項所稱網路保險服務,係指保戶經由網路與保險公司電腦連線或親臨保險公司方式,完成註冊及身分驗證程序後,於網路上辦理除網路投保以外之各項保險服務;另團體保險網路保險服務係指要保單位經由書面申請,並指定授權人員及被保險人,經保險公司完成授權驗證後於網路上辦理。 前項網路保險服務事項之範圍詳如附表一及附表二及附表三。 保險業辦理網路投保業務,應將所節省之成本於保險商品附加費用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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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辦理本業務,應於公司網站建立專區或網頁,且其所屬業務員不得自行建立專區或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