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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1

欠債也不怕被扣押!1、3萬紓困金入帳誰也拿不走 教你2招辨別自保

依法領取的社會補助款不得為強制執行,萬一遇到扣押民眾可用1招把關自身權益。(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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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紀佳妘

疫情衝擊各行各業,行政院推出紓困4.0方案,對不少正在放無薪假或被資遣的民眾是及時雨,但就有債務問題的民眾擔憂這筆救命錢入帳後會被扣押,但其實「依法領取的社會補助款不得為強制執行」,除了這筆紓困金來源會註記「行政院發」等文字來辨別,萬一遇到扣押可用1招把關自身權益。

行政院迅速啟動紓困4.0方案,個人紓困規模增加330萬人次,共計730萬人次能領到現金紓困,包括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1或3萬元、農漁民1萬或3萬、中低收入戶每月加發1,500元生活補助金(共3個月)等多項急難救助方案。

不過,有債務在身的民眾擔心,領到政府的紓困金後,這筆救命錢會不會被銀行凍結、強制執行?事實上,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之1第2項規定,從政府領取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金管會表示,銀行不得抵銷或扣押民眾領取的紓困補助款,提醒在配合司法或行政強制執行程序時,應先確認帳戶內的金額是否為帳戶所有人從政府領取的紓困相關補助款項,以免發生違法抵銷或扣押的情形。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勞動部所發給的生活補助金,匯款來源會註記「行政院發」的文字,其他機關的紓困補助款項,也可從匯款來源為政府單位的方式辨識,因此請銀行確認帳戶內是否有機關依據本條例發給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

如果出現未注意到上述法律規定,導致抵銷或扣押到民眾從政府領取的紓困款項的情形,金管會要求債權銀行應積極主動協助處理。

除此之外,另也有民眾反映,領取社會補助款的帳戶,遭執行分署扣押,要怎麼辦呢?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納稅義務人依法領取的社會救助、福利津貼等款項,不得為強制執行。

萬一真的遭到扣押,民眾可提供該存款帳戶的存摺及領取補助相關資料,向執行分署聲明異議,撤銷扣押該帳戶,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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