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 首頁 > 好險懂生活 > 親子兩性 > 兩性關係

業務必讀

終身壽險

2020/09/11

小三或同居人,可以拿到遺產嗎?

好險網/王永才 講師
瀏覽數:192745
陳先生早年喪偶,生活中有一位好朋友一起居住而未辦理結婚登記,對外則以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因為名下多筆財產,請問陳先生如果死亡,同居人能繼承他的遺產嗎?
 
法定繼承人和遺囑繼承人
繼承人是指依法繼承財產的人,分為:
法定繼承人:指依照法律規定的繼承範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承受被繼承人遺產的繼承人;
遺囑繼承人:指按照遺囑人生前根據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所作的個人處分,於遺囑人死亡時,依發生法律效力的遺囑享有繼承遺囑權的人。
 
 
遺產的當然繼承人
依民法第1138條的規定,配偶是「當然繼承人」。所謂「配偶」,係指有合法婚姻關係存續中的夫或妻,如果只有訂婚,尚未結婚;或是雖曾有婚姻關係,但雙方已經離婚,都不是法律上所稱的「配偶」,依法沒有繼承權;「小王或小三」或「同居人」,只是男女之間有共同生活的事實而已,不論同居多久,也不論對方已婚未婚,法律上並不能認為有合法的婚姻關係存在,當然也沒有所謂繼承權可言。
 
 
遺產繼承人順序
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所以父親死亡後,財產繼承權第一順位為配偶妻,再來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即親生子女,若沒有子女,那配偶就要跟往生者的父母(第二順位)共同繼承,如往生者的父母也往生,那再由往生者的兄弟姐妹(第三順位)共同繼承,總歸一句話配偶不可能單獨繼承,除非被繼承者的親屬全部沒有。
 
繼承的比例分配
依民法第1144條之規定:
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共同繼承時,按人數平均繼承遺產。
配偶與父母或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時,配偶得二分之一,另外的二分之一,則由父母或兄弟姊妹均分。
配偶與祖父母共同繼承時,配偶得三分之二,另三分之一,則由祖父母均分。
遺產繼承法規
遺產酌給請求權
因此,陳先生的同居人,並非法律上的「配偶」,當然沒有遺產的繼承權,但是如果陳先生要照顧她是可以透過生前預立遺囑給她部分財產。在同居關係中,男女雙方要長期共同生活,相互照顧,在分配遺產時,作為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得適當遺產。「遺產酌給」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生前繼續扶養之人」如同居人、遠親等,可以向繼承人、遺產管理人請求酌給遺產。
 
實務上,常有第三者以此條文要求繼承,遺產酌給制度設計主要是基於「死後扶養」概念,死者生前所扶養的親屬,死後以其遺產繼續扶養。為避免被繼承人死亡後,「生前繼續扶養之人」突然頓失依靠,因此有請求遺產酌給權。
 
 
請為本篇文章評個分吧! (由左至右,滿分為五顆星)
平均分數 3.81
愛妻52歲失智 老公5年來24小時看顧不離不棄 單身族老後的保險怎麼選?專家:健康老/不健康老/有錢/沒錢...一次看懂4種身分的保險規畫